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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省、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办法(试行)

日期:2022年03月22日   作者:教育股   来源:禄丰县农业局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决定开展省、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活动,办法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市公办、民办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的班集体和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远大志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热爱大自然,珍惜资源,爱护生活环境,爱护公物,爱惜劳动成果,珍惜粮食;热爱劳动,生活勤俭朴素节约,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积极进取,具有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热爱集体,开朗乐群,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有责任心;不怕困难和挫折,有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和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有益的活动;积极参加家风建设教育活动,家校表现一致。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求知欲强,学习兴趣广泛,积极主动,充分发挥主体性;勤于思考,乐于探究,善于合作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和顽强的学习毅力;注重向实践和社会学习,并能学以致用;学习效率高,发展全面,各科学习水平优良并学有特长。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和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素质好(残疾学生除外);有良好的礼仪。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品学兼优。

2、热心集体工作,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够起到良好的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实效。

4、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1、有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健康、充满朝气正气、勇于实践创新的良好班风,初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级学生的各项活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

2、有勤奋刻苦、严谨求实、自主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学习目的明确。

3、有端正的生活态度,经常开展有益的班集体活动,团(队)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形成有特色的充满活力的班级和团(队)文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参加体育活动,班级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高,心理健康。厉行勤俭节约。

4、班级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礼仪,健康的兴趣爱好。教师、班级责任区、宿舍和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关爱生命,时时注意安全,自护意识和能力强。

5、班级多项成绩显著,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公平发展,并有一批优秀学生、特长学生涌现。

6、全年班级无违规补课行为,班级犯罪记录和安全事故为零。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学校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校党政班子领导下,由德育处(教导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实施,评选推荐。

(二)各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产生,具体程序为:1、根据推荐名额,由各班级三分之二以上学生以无记名的方式投票或举手推荐,得赞成票过半且票数较高者作为推荐对象上报学校德育处(教导处)。2、学校德育处(教导处)根据各班级上报推荐对象,召开专门会议,确定各类型候选人,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党政班子会议进行评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确定表彰学生名单,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可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核。

(三)“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采取班级自荐、年级组推荐、教师推荐和领导意见相结合的办法,经由学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方可上报市教育体育局。

(四)组织评选要客观公正,不能搞特殊照顾,更不能以“一好”代“三好”,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所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

(五)各学校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需分别认真填写“登记表”,各校对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后汇总,并及时将收集的“登记表”、“汇总表”,以及开展评选活动的过程性材料(如推荐票、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盖章后报市教体局教育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评选工作的导向性。各学校要将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把评选过程作为激励学生向身边榜样学习的过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评选实施方案。

(二)广泛宣传,全面、准确地领会文件精神。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在学生、教师和家长中学习和宣传本办法精神,使他们明确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了解评选标准。评选工作开始前应再次组织学生重温本通知精神,并告知家长。

(三)严格程序,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学校应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认真填写登记表,操行评语要具体真实,体现发展变化。市教体局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

(四)积极探索,完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各校要建立相应的评选表彰制度,并依据本办法,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和激励方式,使学生在各个方面的优秀表现都能得到鼓励和肯定,做到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有机结合。

(五)认真总结,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事迹。各校通过举办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等形式,搭建学生同伴教育的平台,宣传一批学生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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