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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年12月21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禄丰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现将我局2022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法治工作的首要,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力,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和领导干部学法重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会、局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年内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干部职工例会学习1次、党组会学习2次。二是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理论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坚守政治原则,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牢牢把握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及时听取和研究有关情况;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扎实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构建了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协调、法治机构抓落实、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2次,专题研究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学法、普法、依法行政等事项,及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科学谋划部署,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根据《禄丰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先后印发了《禄丰市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禄丰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和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培训等各方面进行了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有效衔接、整体推进。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将各项职责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股室、基层所和局属单位,全部实行目标量化分解,做到执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具体,各负其职。通过严格的执法目标责任制分工,进一步增强全系统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政策文件,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计15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1项、行政处罚事项76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行政征收事项6项、行政确认事项52项、行政检查事项5项、其他类事项4项。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按照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登记材料,持续深化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加大“交房即交证”工作力度。完成不动产登记28012宗、注销抵押权2109份。实现抵押值381809.40万元;契税26986.48万元,个人所得税1337.76万元,增值税18680.94万元,附加税1118.20万元;实现非税收入426.58万元。颁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36本,流转面积9305.97亩。深入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全面推行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手房交易缴税登记网上联合办理,扎实推进多部门联办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掌上办、指尖办”,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在线受理并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502件。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持续抓好财产登记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竞争力,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累计联动办理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过户876户。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目前全市排查上报的四个问题小区(项目)完成不动产登记1022户,处置率达100%;“龙城世家”烂尾楼项目95户已出售并完成合同备案的商品住房,符合登记条件的91户购房户的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已顺利完成。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四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结合上级下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完成我局目录清单的认领、检查实施清单的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管事项录入等工作,为下一步标准化和规范化开展监管工作奠定基础。五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部门抽查方案及计划,及时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随机抽查监管对象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本部门监管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配合做好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参加各部门立法座谈会并积极反馈意见建议。二是对市政府及各部门拟出台的涉及部门职责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三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了规范性文件适应当前工作实际并合法有效。四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制定下发了《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行政重大决策事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单位的作用,为局党组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支持。全年接受法律咨询并回复69次,其中出具法律意见书39份。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推动完善自然资源制度体系。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必要可行的原则,重点加强深化自然资源改革、促进自然资源简政放权、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行为、保障群众利益等方面的立法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土地、矿产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厘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平台,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四是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对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出台了《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今年以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定期报送行政执法数据。二是完善执法记录,按照执法主体和权限,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立案、调查、取证、等环节均有文字或影像记录,调查取证过程中拍摄有违法现场照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召开办案人员及相关股室和人员参加的案审会,对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程度、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和论证,最终形成统一的集体讨论记录,过程阳光透明。三是推进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领导小组,明确审核机构及人员,编制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选聘了法律顾问,配备了具有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四是制定《行政执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主体公示、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重要制度落实、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整治自查,及时摸排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到位,通过整治,增强自然资源系统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依法行政氛围。目前全局共有执法人员53人,无合同工、临时工执法情况。五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2022年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对全年已经结案且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评查。全年组织评查8件执法案卷。六是严格自然资源执法。整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41宗,其余18宗正抓紧整改中;整改2021年违法用地图斑312个,正在组织整改297个。全面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工作。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开展土地用地项目踏勘103个;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0件,作出行政罚款16.76万元;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件,作出行政罚款7.4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47万元。参与违法违规建筑巡查84次,下发停工通知书24份,整改通知书15份;

(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在禄丰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公开单位行政职能、行政执法范围、权责清单及法律、政策依据;二是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公示信息。做好动态管理,根据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行更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相关匹配,确保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到位。三是畅通群众办理渠道。在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机关各股室和14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办事电话,在政务服务大厅标识指引标记,消除群众办事找不到单位和人的障碍。四是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2022年禄丰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审批服务等各类政府信息共250余条,依法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3件,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确保行政机关工作依法公开透明。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全年受理行政诉讼11件,其中驳回6件,撤诉3件,撤销行政处罚决定1件,未审理结束1件。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公平竞争审查监管制度。制定了《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一单两库”,开展了2022年测绘资质检查和矿业权监督检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义务履行情况等监督检查。确保本部门监管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同时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创业兴业,激发市场活力。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局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作为查找工作不足的切入点,通过高位推动、讲求实效、沟通协调、优质答复;全年接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提案7件,共计24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四是借力媒体广泛宣传。全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积极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宣传自然资源工作新做法、新成效。加强社会热点问题政策宣讲和舆情引导,配合宣传部门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五是加强督查督办,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及时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九)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一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和接待工作,凡信访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作出处理意见并送达当事人,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共办理信访案件69件,现已全部办结,未发生自然资源领域严重影响我市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二是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依法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全年执行综治信访维稳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工作职责,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全体正式干部职工值班。

(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印发了全局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局长办公会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长效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内最新政策文件,以及党内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中学习内容,全年局党组集中学法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局长办公会集中学法10次、大比拼学习5次。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法。为干部职工购买法律书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共计300余本,为学法提供便利条件。组织干部职工参与2022年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组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组织的行政执法集中授课,提升了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针对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数量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频发,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次,其中:局领导组织学习1次,邀请聘用法律顾问宣讲学习1次;召集干部职工进行周三大比拼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等8次;通过一系列学习,强化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了依申请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能力。三是加强社会普法宣传。制定印发了《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日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耕地建房“八不准”、“五不得”宣传页500余张,向社会群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利用下乡、服务群众时向服务对象、矿山企业、项目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土地复垦条例》等100余次,填写《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情况反馈表》30余份;利用短信、微信群和其它网络平台拓宽宣传面,进行全方位宣传,有效扩大了普法覆盖面,提升了普法效果。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现场宣讲活动。分别赴广通、和平、中村等乡镇为乡镇领导干部,村、社区代表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产生、修改背景、修改历程、修改亮点及农村乱占耕地建设问题等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多项内容。结合近期重点工作,着重从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遏制、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保障、临时用地管理等方面作详细讲解、宣传。最后,围绕近年来自然资源领域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违法违规用地等突出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案说纪、以案施教,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法覆盖面还不广,形式还不够灵活。向基层、向企业、向学校,向参与土地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延伸不够,专题普法活动开展不经常。普法形式仍然较为传统单一,利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普法能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

(二)三项制度落实待完善。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等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重文字记录、轻音像记录,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机构改革后原来有执法证的部分人员已经分流到其他部门,特别是乡镇这一块,属于事业编的人员已经全部划转。虽然按照改革的要求,原有人员保留两年过渡期,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是在岗在编的工作人员。临时保留在岗的原有人员已经不具备法定执法资格,不能再代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从事执法工作,导致现在案件没人查,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制止。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下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标准为指引,持续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及时落实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政策,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工作,抓好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工作。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围绕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着力抓落实,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以人为本”的行政复议应诉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对涉复涉诉案件依法出庭答辩,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裁决,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行政行为。

(三)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普法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效果。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制的实质和涵义,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制度保障,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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