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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医院第一季度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医疗服务价格等情况

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禄丰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禄丰市人民医院是市内唯一的三级综合医院承载着全市40多万人民的疾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及大病救治等服务。在公共卫生方面其主要职责职能有: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聚集疫情调查处置

1.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对医院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置。

2.根据省州加强疾控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应急队伍随时处于应急战备状态。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采购、适当储备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疫情防控需求。

二、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和重点疾病监测

1.对到我院就诊的患者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诊断、日报告制度,每天专人专班负债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及时审核及报告,对重大疫情及时报告给分管的院领导及上报疾控中心

2.加强对就诊者:发热患者、手足口病、二号病、麻疹、AFP等病例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三、认真贯彻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有效建立免疫屏障

1.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家免疫程序”工作要求医院妇产科对在我院出生的新生儿进行乙肝疫苗及卡介苗的及时接种工作,接种率达标。

2.二类疫苗(自费疫苗):狂犬疫苗,每天24小时均可接种,接种地点:禄丰市人民医院急诊外科。

3.紧急使用的疫苗(新冠疫苗):根据市疾控中心申领的情况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接种,接种地点:禄丰市体育馆内。

四、认真开展卫生监测工作,保证卫生监测质量

1.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对食源性暴发事件进行处置,并及时进行网络报告。

2.定期对城区周边学校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宣讲。

五、实施综合防治,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充分利用“艾滋病宣传周” “红十字博爱周”“6.24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日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对艾滋病的相关知识、国家对艾滋病感染者、患者的关怀救治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群众参与艾滋病防治积极性以及自我防护的意识。

2.认真开展疫情监测及网络报告工作。在我院就诊患者中开展艾滋病及梅毒监测,并对全市确诊的梅毒及艾滋病患者进行心理疏导,依从性教育,告知治疗的重要性,开展抗病毒治疗,并为艾滋病患者免费发放抗病毒药物,免费进行常规检查及CD4、病毒载量的检测,调整治疗方案,减轻药物不良反应,对依从性差或者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个案管理,每周电话随访患者,督促患者按时领药,对不能按时到医院领药的患者进行快递寄药,对治疗依从性差的患者进行家访,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力所能及的解决患者治疗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六、结核病防治工作、肺结核病人的管理

禄丰市人民医院设立结核门诊,为疑似肺结核患者免费开展胸片和痰检,对确诊肺结核患者,按国家政策免费发放抗结核药物,定期(每月1次)随访患者,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和治疗情况,处理药物不良反应,对患者进行健康宣教,指导患者规律服药,指导患者居家治疗时如何管理好痰液,避免传染给家人,配合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好每一个病人,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工作

1.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慢性病防控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特制定《禄丰市人民医院慢性病防控工作方案》,针对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开展慢性病监测、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不定期组织完成公共卫生宣传月活动及世界无烟日、世界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全国爱牙日及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等活动,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对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开展18岁以上人员首诊测血压制度,积极发现高血压患者并及时推送到疾控中心,纳入各乡镇管理。

4.积极发现糖尿病患者,及时推送到疾控中心,纳入管理。

5.按要求开展死因监测工作,上报死亡卡片。

6.开展肿瘤报告监测登记项目工作。

7.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工作。

八、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1.孕产妇健康管理:一直以来我院都高度重视“降消”项目的实施,提高了住院分娩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得到很好保障。制定了《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制度》,对育龄妇女到我院就诊一旦尿HCG阳性即视为孕情妇女,执行孕情跟踪服务管理。一是对重点对象要进行常规妇科检查,落实该育妇近期是否有人流或引产的征象,查内容包括:B超检查子宫大小、配偶属地情况。建立孕情跟踪管理花名册(详见门诊登记本)。有生育要求未生育的妇女要求全部登记入册同时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孕产期免费保健检查制度,实时登记入册,并跟踪至分娩后。发现孕情后患方拒绝建册由门诊首诊医师及门诊负责产检人员做出特殊登记后在转介给我市妇幼保健院相关工作人员继续跟踪落实。

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证件查验制度:1、离婚、丧偶等需要终止妊娠的及持《生育服务证》怀孕14周以下拟行流产术的,必须经乡镇(街道)计生办批准并出具同意终止妊娠证明;对怀孕14周以上、疑似选择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的案件,一律不予引产处理。

2.免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认真执行“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降低出生儿代谢性疾病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院认真开展新生儿免费先心病筛查、代谢性疾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对心脏初筛阳性患儿给予转诊及定期随访。听力筛查:初筛未通过的患儿,转介到妇幼保健院,按规定进行复筛并全部纳入随访管理。有效的降低了我院出生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出生缺陷监测。根据孕产妇死亡监测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的实施,我院出生缺陷监测一直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并每季度按时上报监测个案到妇幼保健院。

4.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根据《云南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我院特制度《禄丰市人民医院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目标是全面落实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妇产科规范开展孕产妇HIV抗体筛查、梅毒筛查及乙肝筛查工作,对孕期筛查阳性的孕产妇及时果断进行母婴阻断,消除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



禄丰市人民医院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一、医保报销政策

(一)报销情况

1.普通门诊

(1)职工医保门诊共济:起付线为6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60%,其中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5%,谈判药品需先自付10%。

(2)城乡居民医保:禄丰市实行打包付费实施方案,取消三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州内其他县份参保人到我院报销比例是25%)。

2.慢性病门诊

(1)职工医保:起付线为300元(分三次扣除),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线减半。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0%,报销限额内不区分甲乙类。单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每增加1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5000元。

(2)城乡居民医保: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0%(不符合分级诊疗的报销50%)。不同的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一样。

3.特殊病门诊

(1)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000元(一次性扣除),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线减半。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0%,其中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5%,谈判药品需先自付10%。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

(2)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1200元(分四次扣除),报销比例70%。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

4.谈判药品门诊

(1)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000元(一次性扣除,同一药品一年支付一次且只支付一次起付线),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线减半。先行支付10%后,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0%。

(2)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1200元(一次性扣除,同一药品一年支付一次且只支付一次起付线),先行支付10%后,报销比例70%。

5.普通住院

(1)职工医保:首次住院起付线为4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300元,7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线减半。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0%(缴纳公务员补助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8%,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2%)。其中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5%,谈判药品需先自付10%,单价200元以上国产材料先自付10%,单价200元以上进口材料先自付20%。

(2)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80%,其中乙类药品需先行自付5%,谈判药品需先自付10%,进口材料需先自付50%。

(二)报销流程

1.日常诊疗:

门诊:参保患者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挂号→相应科室就诊开单→到门诊收费室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药房取药/相应科室检查、治疗

住院:参保患者出示身份证/医保卡/医保电子挂号→相应科室就诊开具入院证→到住院收费室编号、做医保登记→入住病房治疗→出院→出院带药→到住院收费室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2.零星报销:

(1)职工医保:到市医院内科大楼一楼交报销所需资料,医保综合管理中心审核单据并录入系统→移交财务拨付报销金额。

(2)城乡居民医保:到各乡镇卫生院医保办窗口交报销所需资料,各乡镇医保办审核人员审核单据并录入系统,医保综合管理中心复核→移交财务拨付报销金额。

联系电话:0878-6043530

二、价格、收费情况

为认真贯彻执行物价政策,严格医疗收费制度,增强收费和价格行为的透明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医疗收费做到规范化、合理化、公开化。我院设有电子显示屏滚动公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药品目录价格,设有触摸屏供患者自助查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以及住院费用明细等;设有公示栏对常用项目、价格新政进行公示,医院网站设有价格栏目等对社会公开。收费窗口还对病人提供费用清单、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各科室在病区显著位置还粘贴有本科主要常用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供患者查看监督。

我院有药品品规1620种,其中西药和中成药1053个品规,中药饮片567个品规,涉及医收费耗材1213种均已利用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

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咨询电话:0878-604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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