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各租户:
碧城镇当前执行的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租金标准为2013年制定,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根据《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公告》以及二届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碧城镇实际情况,经碧城镇二届党委第35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3元,于2023年4月8起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碧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上一条:关于南片区公租房租金缴纳、年审及合同续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纸质提取申请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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