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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8年10月11日   作者:   来源:审计局    点击:[]

——2018年9月28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县审计局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践行新理念,全面落实新要求,着力突出“发展、改革、安全、绩效”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通过对政策执行、财税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资金的延伸审计,揭示和反映财政预算管理及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自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59项,其中:县级预算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9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6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27项(其中:竣工结算审计26项、前置审计1项),经济责任审计13项(含1项交接事项和1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3项,信息系统审计1项。审计查处违规金额951.6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99805.49万元,核减建设工程投资247.1万元,净调减招标控制价119.58万元;应缴省财政36.88万元,自行上缴县财政275.36万元,应缴税款139.55万元,应规范管理200305.54万元,减少财政拨款247.1万元,节约政府投资119.58万元。审计移送县纪委及相关主管部门处理14件,目前已办结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谈话21人,县纪委收缴违纪资金16.25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全县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

——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四本预算”编制,在全县5个乡镇和15个单位积极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县共清理收回存量资金5 118.51万元;努力降低融资成本,置换利率高于5%的存量债务5.06亿元。

——财政收支矛盾加剧。2017年地方财政本级收入总额为12.5亿元,全县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13.3亿元,自收收入难以支撑保工资、保民生、保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需求,随着刚性支出、政策性配套支出增长迅猛和偿债高峰期的到来,财政收支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民生支出重点保障有力。强力推进禄丰脱贫攻坚,2017年下达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 598万元;投入农林水资金1.76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全县教育支出6.75亿元,同比增长13.3%;全县医疗卫生支出4.22亿元,同比增长25.2%。

——审计整改时效明显增强。通过将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效促进审计整改工作,优化审计执法环境,推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展,增强了审计整改的时效性和执行力。

一、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2017年我县继续探索开展了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根据2017年7月州财政局年终结算的县本级决算情况反映: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719万元,支出322636万元,结余1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 688万元,支出46305万元,结余3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万元,支出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2788万元,支出87713万元,滚存结余43789万元。与年初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汇报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支出多6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支出多1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数与报告数一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多19651万元,支出多12 150万元,年终结余多11 45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1.少计收入8788.78万元,主要是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当年收入中有8788.78万元未及时缴库;2.总预算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确认支出9 282.55万元,为2012年挂账至今;3.“财政八项支出”预算执行数与决算数明细有差异。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需要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1.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社保基金执行数与社保专户账面数差距较大。

2.预算执行方面:(1)组织基金预算收入手续不完善10 000万元,主要是预收城市道路划拨用地项目土地出让金10 000万元;(2)组织非税收入手续不完善13 829.4万元;(3)应收未收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12 876.33万元;(4)坐支非税收入26万元,主要是直接用国有资产出让收入支付评估费。

3.其他财政收支方面:(1)会计核算中心限额户借款未及时收回59 458.05万元;(2)借用棚改资金未按期归还8 600万元;(3)专项资金长期挂账未使用311.82万元;(4)四个财政专户账套长期无业务发生,资金滞留闲置;(5)部分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46875.61万元;(6)财政周转金放款长期未收回634.66万元。

4.县财政局经费方面:主要存在拉用专项资金18.59万元和部分原始凭证附件不全问题。

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处理,其中收缴省财政26万元,移送主管部门处理1件。目前县财政局正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

(三)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审计情况。2017年地方税收收入完成4.85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28%,减收2 171.97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 594万元,较去年下降7.77%,减收 2 916万元。另外,在税收征管中还存在应缴未缴增值税附加税和印花税139.25万元问题。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分别移送县国税部门及地税部门各1件,目前县地税局正按审计要求积极追缴税款。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根据年初计划禄丰县审计局对广通镇和中村乡2015年度、彩云镇和一平浪镇2016年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至2017年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乡镇及县级部门预算单位不断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预算收支、会计处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审计查处违规金额340.2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99.11万元,应收缴省财政4.43万元,应自行上缴县财政235.95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1.超预算拨付奖励资金41.84万元;2.未按批复预算项目支出用途拨付资金14.4万元;3.账外资金104.31万元;4.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75万元;5.税收收入缴库不及时19.83万元;6.专项资金结余55.37万元;7.财政资金滞留闲置164.39万元;8.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426.82万元;9.往来款长期挂账200万元;10.收回列支款挂账其他应付款2.22万元;11.会计核算不规范。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各相关乡镇和部门正按审计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直以来,县审计局始终坚持将维护和改善民生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全年对禄丰县2016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17年中央生猪生产调出大县财政奖励项目资金、2014年中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2016年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014年至2016年新农村及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村项目资金6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资金总额5828.96万元,查处管理不规范金额120.68万元,多计工程造价20.03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多计工程造价20.59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少结算工程价款0.56万元、工程管护基金结存12.25万元、项目资金长期结存104.63万元、质量保证金长期挂账3.36万元、项目资金分配未拨付0.45万元、项目实施不及时、报账资金支付缓慢、会计核算不规范等,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处理,目前各相关部门正按审计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县审计局不断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全年共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27项,其中:竣工结算审计26项、前置审计1项,审计总投资43230.12万元,核减投资226.50万元,净调减招标控制价119.58万元。

全年完成竣工结算审计26项,审计总投资39112.30万元,核减投资226.50万元,核减率0.58%,减少财政拨款226.50万元。总体来看,报审的工程项目较以往有所规范,净核减率较去年下降了3.88%。

全年完成前置审计项目1项,自2017年9月起按上级审计机关要求,报经县政府批准,已不再开展前置审计,该项目主要是2017年8月份开展的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前置审计,审计总投资4 117.82万元,调减招标控制价119.58万元,调减率2.9%,节约政府投资119.58万元。

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始终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维护经济安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干部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年共完成广通镇原党委书记罗文学、广通镇原镇长周加明、彩云镇原党委书记释文学、彩云镇原镇长赵子荣、妥安乡原党委书记张杰、妥安乡原乡长郑杰、中村乡原党委书记徐永鸿、中村乡原乡长荀之灵、县发改局局长罗建渊、县扶贫办主任包伟等1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另外,完成了禄丰县委政策研究室原主任王发增同志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审核1项。

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能够较好履行经济责任,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审计查处违规金额585.4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 705.1万元;应缴税款0.15万元,应收缴省财政6.45万元,应自行上缴县财政39.41万元,应规范管理3 244.52万元。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主要存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还需进一步落实、部分自然资源项目的开发利用效果不明显、基础数据难以有效获取、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难等情况。

上述经责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其中要求各被审计单位自行上缴县财政39.41万元,收缴省财政6.45万元。审计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1件,其中:移送县纪委4件,移送县地税局1件、移送县国税局1件,移送乡镇党委及政府5件。目前已办结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谈话21人,县纪委收缴违纪资金16.25万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统一部署,禄丰县审计局自2017年7月以来,继续对禄丰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累计跟踪审计3次,具体是:禄丰县2016至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禄丰县2017年度及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和禄丰县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调查。审计资金84746.5万元,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24797.76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是:1.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滞后;2.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建房进度不同步,影响群众及时入住;3.任务落实后分散安置比例过高;4.未使用及借用资金未向乡镇收回565.53万元;5.利息收入结存39.16万元;6.资金核算不规范;7.资金缺口5 463.35万元;8.应置换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和贷款尚未完成置换2 939.35万元;9.垫付资金应调整未调整4405.60万元;10.专项资金结存9 826.27万元;11.部分单位及乡镇存在滞留债券资金1558.50万元;12.村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存在进度推进缓慢。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认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8条审计建议,有力推动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在我县的落实。

六、信息系统审计情况

按照信息系统审计的相关要求,县审计局继续探索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对禄丰县财政局内部网络防火墙安全性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自2006年启动“金财工程”以来,部署相关网络设备及安全设备,信息化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但随着网络应用系统及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攻击和入侵手段的不断升级,网络安全也面临极大挑战。通过审计,发现县财政局存在防火墙日志审计功能缺失、入侵检测未启用、防火墙软件长期未升级等方面的问题。本次审计提出审计建议3条。

七、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

针对一年来,审计揭示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四条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税管理改革,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一是全面贯彻新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二是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的精细化程度,提高年初预算执行到位率。三是加大税费清缴力度,做到应征尽征、应缴尽缴。

(二)继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余结转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继续盘活有限的财力,对2年以上结存的专项资金或因政策变化无需继续执行的存量资金,继续清理汇缴,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措施。一是继续强化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禄丰县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且逾期债务占比较高,综合财力增长不明显,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巨大,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严格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举债信誉,确保财政运行安全。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顿,严肃惩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精准施策、强化监管,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机制,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的科学获取和科学分析,严格对土地、森林、水资源的管理,依法处理好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源头治理。

(四)健全审计查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有关部门和乡镇应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特别是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积极推动清理不适应的制度规定。三是被审计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向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帮助下,我县的审计工作得到了新的规范和加强。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一条: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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