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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9年08月15日   作者:邝庆萍   来源:审计局    点击:[]

——2019年7月31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县审计局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践行新理念,全面落实新要求,着力突出“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

2018年,全县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

——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全年动态监控预算单位75个、预算资金185 101万元;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县共清理盘活安排使用存量资金9 513.27万元;努力降低融资成本,置换利率高于5%的存量债务1.24亿元;成立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理。

——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我县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额为10.49亿元,全县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13.77亿元,自收收入难以支撑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民生等基本支出需求。随着刚性支出、政策性配套支出增长迅猛和偿债高峰期的到来,财政收支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年内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4 978万元;二是竭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严控增量、压减存量,竭力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和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三是全力支持污染防治工作,全年县级共投入资金11 317万元,全力支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不断规范。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预算追加审批制度,推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实施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和统发工资“无纸化”管理改革,全年电子化支付预算资金354 943万元。

自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49项,其中:县级预算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4项,经济责任审计10项(含1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26项,专项资金审计2项,重大政策跟踪审计4项,债务管理审计1项,信息系统审计2项。审计查出违规金额607.1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82 121.72万元,核减建设工程投资550.28万元;应缴省财政44.83万元,应上缴县财政128.95万元,应缴税款2.87万元,应规范管理182 562.01万元,减少财政拨款550.28万元。审计移送县纪委及相关主管部门处理8件,目前已办结4件,给予问责谈话9人,将违纪资金上缴县财政11.46万元。

一、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根据县上报州财政局的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357 737万元,支出总量356 890万元,结余8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6 011万元,支出总量55 483万元,结余5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数为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69 194万元,支出总量60 423万元,滚存结余52 560万元。与年初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汇报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支总额比报告执行数多283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数、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支总数与报告执行数一致,上述收支差异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上级支出调整增加283万。审计结果表明:禄丰县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新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县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支数与总预算会计账、国库报表一致,近三年非税收入占本年收入比例逐年下降,2018年非税收入占比较2017年降低了3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1.总预算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确认支出9 008万元,较上年整改减少274.55万元;2.拉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956.86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指标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被拉用于平衡财政。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县财政在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中,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准绳,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克服困难,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民生和重点热点支出需要,努力促进全县经济增长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0.49亿元,再创历史新高,突破了10亿大关,较上年增长9.2%,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收入计划和州下达收入计划任务;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量达32.61亿元,较上年增长19.7%;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 513.27万元,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但在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1)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实有资金账户3 941.89万元;(2)组织收入不规范1 150.08万元;(3)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4 678.2万元;(4)预算收入清算不准确44.66万元;(5)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1 352.45万元;(6)部分非税收入票据开具不规范。

2.其他财政收支方面:(1)限额存款资金管理不规范81 092.02万元;(2)借用棚改资金未按期归还3 550万元;(3)专项资金长期挂账未使用97.43万元;(4)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4 616.77万元;(5)各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44 891.80万元;(6)财政周转金放款长期未收回1 029.75万元。

3.县财政局经费方面:主要存在高于市场价支付打印材料费26.31万元、少入固定资产账36.08万元和部分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处理,其中收缴省财政26.31万元。目前县财政局正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年初计划禄丰县审计局主要对禄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6年度、禄丰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级部门不断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预算收支、会计处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县供销社部门预算审计所反映的问题已包含在经责审计项目,县扶贫办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311.77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285.37万元;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35万元;3.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26.05万元;4.会计信息不真实;5.入账资料和业务归档资料不完善。

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县扶贫办正按审计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始终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维护经济安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干部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年共完成8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另外试点开展了仁兴镇古城村委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1项,探索开展仁兴镇原党委书记及原镇长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1项。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能够较好履行经济责任,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审计共发现21个方面的问题,查出违规金额 125.2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 668.31万元;应收缴省财政18.52万元,应上缴县财政35.36万元,应规范管理4 739.68万元。另外,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主要存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下降等情况。

上述经责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其中:作上缴县财政处理35.36万元,已缴13.72万元;作收缴省财政处理18.52万元,已缴17.29万元。审计移送相关部门处理8件,其中:移送县纪委监委1件,移送县税务局1件,移送乡镇党委及政府3件,移送主管部门2件。目前已办结4件,给予问责谈话9人,违纪资金上缴县财政11.46万元。其余问题相关单位正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和处理。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主要对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红十字会、金山小学、仁兴镇、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第二人民医院、古城村委会、县财政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10个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主要发现:1.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614.94万元;2.无形资产未入账1.51万元;3.未经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物资73.08万元;4.房租、承包费、利息收入等国有资产收益未及时上缴财政117.75万元;5.账外资产1 353.1万元;6.长期投资账实不符1 221.1万元。

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在对应的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相关单位正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我局不断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全年共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26项(竣工结算审计),审计总投资26 912.44万元,核减投资542.06万元,总核减率为2.01%,减少财政拨款542.06万元,收缴县财政74万元。总体来看,报审的工程项目较以往有所规范,随着审计力度加大,高估冒算的工程总体下降,市政建设项目核减率相对高些,但11个水利建设项目(含69个水库和1个水利设施),核减率均在1%以内。

已审结的26个项目中,核减率在4%以上的项目6个,其中:市政建设项目4个;其他建设项目2个。核减率3%至4%项目1个(市政建设项目);核减率2%至3%项目1个(其他建设项目);核减率1%至2%项目5个(道路1个、市政1个、其他项目3个);其余13个项目核减率全部在1%以下(水利11个、其他项目2个)。

五、政府债务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2019年3月对禄丰县2018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对禄丰县2018年向州、省申报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20 000万元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禄丰县2018年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收支已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会计核算,并明确到长隆片区、火车站片区具体项目。经对禄丰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土地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禄丰长隆和火车站两个片区596.57亩土地收储项目,基本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但总体进度缓慢。另外,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存在土地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禄丰县审计局自2014年9月以来,连续六年对禄丰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累计跟踪审计5次,抽查了14家政府部门、11个乡镇、6家国企。具体项目是:禄丰县2019年全省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一条线”审计调查、禄丰县2019年第一二季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禄丰县2019年第一季度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审计、禄丰县“十三五”以来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审计。审计资金合计57 767.39万元,审计发现违规金额367.9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6.41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认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10条审计建议,有力推动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在我县的落实。

七、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直以来,县审计局始终坚持将专项资金审计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之一,全年对云南石化产业园区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前期工作经费、禄丰县2017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2 165万元,查出违规金额8.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30.52万元,多结算工程造价8.22万元,收缴县财政8.24万元。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处理,目前各相关部门已按审计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八、信息系统审计情况

按照信息系统审计的相关要求,县审计局继续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对禄丰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和禄丰县砂石料计量准运管理系统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按照卫生部的要求进行建设,基本涵盖了医院的重要业务流程,能够满足医院主要业务和管理的需求,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为医院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禄丰县砂石料计量准运管理系统自运行以来,基本解决了非煤矿山行业税费征收不精准、税费“跑冒滴漏”现象,同时还有助于从源头上治理建筑等行业购进砂石料产品难以取得合法入账凭证的问题。审计发现违规金额5.45万元,应缴税款2.87万元,应缴县财政资金2.58万元,另外在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规范的问题。

九、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对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尚有较大空间。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年初预算科学完整。一是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对各项可预见收支完整编入年初预算,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确保年度预算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约束,确保预算的“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三是完整公开财政预算内容,详细说明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和政府举债等情况。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项目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扶贫、污染防治、创新创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明确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绩效评价考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推进财政提质增效。

(三)紧密联系实际,继续完善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维护政府举债信誉,确保财政运行安全。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顿,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精准施策、强化监管,不断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继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机制,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的科学获取和科学分析,严格对土地、森林、水资源的管理,依法处理好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源头治理。

(四)强化问责和公开,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是有关部门和乡镇应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特别是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机制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积极推动清理不适应的制度规定。三是被审计单位应将整改结果向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告。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送各位委员,并向社会公告。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认真督促整改,并在年末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精神,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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