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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审计局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

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作者:李洪平   来源:审计局    点击:[]

为做好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战略发展目标,按照省委、州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州、市两会部署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在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禄丰新篇章中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独特作用。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心怀“国之大者”。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入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按照党中央意图安排审计项目,按照党中央要求确定审计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恪守权力边界,坚持需要与可能、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审计专长和优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大统筹整合力度,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积极配合州审计局完成对财政、农村农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上下贯通、同向发力。

(四)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十一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推动实现揭示一个问题、查处一批典型、规范一个领域的综合成效,以有限的审计资源实现监督效能的更大化。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一)聚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重点任务

1.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目标和重点】紧扣财政可持续性,聚焦“过紧日子”要求落实、重点支出财力保障、财政资金运转效率、财政风险隐患管控情况,通过揭示问题促进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有效推动财政部门精准落实政策、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力下沉、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政风险。重点关注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力保障情况、财政资金分配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债务监管及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财政审计股负责实施审计。(1)在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嵌入开展财政投入保障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审计。(2)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在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开展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情况、2023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底前出具审计报告并上报财政审计科。

2.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和捐赠资金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规范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维护财经秩序,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廉洁机关、效能机关建设为目标,对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绩效目标实现、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使用、对外投资、政府购买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1)按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开展全市红十字会2021年至2023年社会捐赠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2)开展对广通镇、中村乡2个乡镇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等6个市级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3)配合州审计局完成对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21至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1月至11月。

(二)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

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对一个乡镇2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履行碳达峰碳中和等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一股等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6月至10月。

(三)聚焦事关群众利益的“身边事”,推动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4.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根据审计署审计工作方案和省审计厅具体工作安排执行。

【组织方式】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

【审计时间】2024年9月至10月(具体以审计署正式工作方案为准)。

5.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审计。

【目标和重点】根据审计署审计工作方案和省审计厅具体工作安排执行。

【组织方式】审计署统一组织项目。

【审计时间】2024年5月至7月(具体以审计署正式工作方案为准)。

6.村级财务收支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和财务管理为目标,聚焦党和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村(社区)“三资”管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保障等重点内容开展调查。

【组织方式】组织相关股(室、中心)对广通镇和中村乡2个乡(镇)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4年5月至11月。

(四)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关键少数”的审计力度

7.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督促建设项目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和市场管理,促进扩大有效投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建设管理、征地拆迁、资金筹集使用、环境保护、项目效益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股、投资审计中心和社会保障股牵头,按程序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对9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4年2月至12月。

8.市管领导干部和县(市)审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

【目标和重点】以强化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为目标,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过紧日子”要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及政府债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一股等参与,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对10名市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1月至12月。

(五)聚焦审计整改

9.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跟踪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围绕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市审计局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纳入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对全市涉及乡镇和部门开展跟踪审计,检查各相关责任单位是否按照审计决定、审计报告的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工作、反馈整改情况,检查各主管部门落实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情况,检查上报的整改情况是否真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分析未能整改到位的原因,研究推动问题整改的有效措施和办法,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实现整改到位。

【组织方式】由法规股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跟踪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4年10月至11月。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要认真贯彻党委、人大、政府对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监督的要求,将其作为审计重点,结合年度审计计划合理安排相关审计事项或审计项目开展审计,并按时上报审计情况和问题清单。其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审计监督内容不作为单列项目计划安排,由经济责任审计一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中心)在年度所有审计项目中一并予以审计关注,并将审计发现问题提交经济责任审计一股进行汇总,形成综合报告上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监督内容,采取结合式审计的方式开展,由电子数据审计股牵头,在年度所有审计项目中一并予以审计关注,并将审计发现问题提交电子数据审计股进行汇总,形成综合报告上报。

(二)融合开展的审计事项。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事项不作为单列项目,其中:优化营商环境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牵头实施,减税降费(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由财政审计股牵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由经责一股牵头实施。

(三)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内容不作为单列项目计划安排,由财政审计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中心)在市本级和部门预算执行、经责、资环等审计项目中一并予以审计关注,并将审计情况及发现问题进行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审计监督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二)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2024年度,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审计、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2个项目作为研究型审计重点项目,其他项目也要把做实研究型审计贯穿始终。各项目要着重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更加注重促进解决问题,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审计结果的层次和水平,更好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三)着力强化全过程管理。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分研究立项依据、审计内容和重点,科学精准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牢固树立审计项目计划的约束意识,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按程序严密组织开展审计,加强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关键节点的管控,计划时间线要贯穿审计项目始终,不得随意调整审计项目完成时间;要着力提高“计划—实施—报告—统计”全流程闭环管理,精准掌握审计项目进展情况,精准填报审计情况统计结果报表和相关台账资料。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八小时以外”八条禁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保密纪律、劳动纪律以及宣传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阳光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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