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黑井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
黑井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对《关于黑井镇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3年1月至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0.85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142万元的134.4%,其中:税务部门完成税收收入156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110万元的141.82%。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34.85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32万元的108.91%。
(二)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情况:1月至12月份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286万元, 完成任务数2272万元的100.62%。
(三)预算支出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4.26%,减收10581.45万元,减收的主要原因是连续三年疫情导致经济发展减速,在保证刚性支出的前提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数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769.0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4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46.46万元;卫生健康收入67.17万元;城乡社区收入329.59万元;住房保障收入58.18万元;农林水收入328.28万元;节能环保收入33.3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4.26%,减支10581.45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拨款安排数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相应减少。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05.9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6.8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58.91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477.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7.36万元。
2023年黑井镇收支平衡,无结余。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以上收支数据均为2024年1月15日快报数,待市决算审核批复后,相关数据若有变化,届时将依法向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报告。
二、2024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按照镇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结合黑井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草案。2024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有保有压、勤俭节约、突出重点”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进行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黑井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30.99万元,比上年任务数1608.72减少77.73万元,减少4.8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30.9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镇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0万元。
详细各项支出计划尚未确定,待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收到正式批复后,相关数据若有变化或进一步补充我们将专题向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报告。
三、财经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
财经审查委员会认为,2023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保证了重点支出和法定支出,有力地支持了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质量还不高。二是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资金需求缺口较大,财政管理与监督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
财经审查委员会认为,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体现了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各项收支指标符合全镇实际,具体措施积极可行,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为此,财经审查委员会提请本次大会批准《关于黑井镇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财经审查委员会的几点建议
为更好地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财经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财政收入征收工作,不断挖掘增收潜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深化预算改革,重视财税运行分析调度,把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生态建设等做强做大,不断扩大财源培植范围;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扶持政策和资金,坚持厉行节约,拓宽增收渠道,推动全镇预算执行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一是统筹财力保障全局,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更多的财力向政府公共服务和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投入,促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制度约束。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