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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城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日期:2024年02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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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城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城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城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城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工作政策、规章、计划、预算并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对乡镇的城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的统一协调、调度、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

4.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粘贴宣传品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等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城区城市防洪、排涝、清淤的管理。

6.负责城市绿化、环境卫生以及城市道路、临街建筑、临街标志、临街灯光等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临时广告管理,组织拟定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计划和技术标准;行使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道路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在城市道路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物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经营性停车行业、临时占道停车点的管理以及在规定范围乱停乱泊车辆行为的管理,制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行使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挤街占道、无固定门店、在街道或者居民区随意摆摊设点或者走街串巷流动经营,未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

10.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政管理股。

所属单位3个(全部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禄丰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禄丰市园林管理所

3.禄丰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禄丰市城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第十一次、州委第十次、市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努力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全面提升禄丰的城市管理水平。

1.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大力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2.深化市域社会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3.加快美丽禄丰建设步伐,配套完善城市功能。

4.加强综合集中整治,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5.强化队伍建设,塑造城管执法新形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6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2.28万元,政府性基金270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64.9万元,增加20.68%,政府性基金增加2700.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招考录用在职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配套费用增加,编外人员工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核算形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024年城市管理及城区路灯管护补助经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补助经费,禄丰市城区北片区道路绿化保洁项目补助经费,禄丰市城区道路与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运营服务补助经费,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补助经费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形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63.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63.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70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64.9万元,增加20.68%,政府性基金增加2700.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招考录用在职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配套费用增加,编外人员工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核算形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024年城市管理及城区路灯管护补助经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补助经费,禄丰市城区北片区道路绿化保洁项目补助经费,禄丰市城区道路与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运营服务补助经费,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补助经费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形成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63.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6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9万元,增加20.6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招考录用在职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配套费用增加,编外人员工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核算形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项目支出270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00.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市管理及城区路灯管护补助经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补助经费,禄丰市城区北片区道路绿化保洁项目补助经费,禄丰市城区道路与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运营服务补助经费,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补助经费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形成的。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5.9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保险金发放。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纳。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7.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704.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编外人员工资保险支出,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12081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6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及城区路灯管护,禄丰市城区道路与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运营服务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212081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100.8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补助经费,禄丰市城区北片区道路绿化保洁项目补助经费,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补助经费项目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支出366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28万元,项目支出2700.8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79.86万元,30102津贴补贴74.76万元,30103奖金39.44万元,30107绩效工资179.59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31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4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58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9.10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0.40万元,30228工会经费7.38万元,30201办公费7.2万元,30206电费1万元,30207邮电费2万元,30211差旅费5.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1.75万元,30302退休费55.94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25.5万元,30213维修(护)费68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40万元,30226劳务费12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2580.8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度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度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度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6.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当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是因执行厉行节约及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执行厉行节约要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禄丰市城北片区道路绿化保洁服务项目补助经费项目

绩效目标:对于北片区25.4万平方米的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作业、45万平方米的绿化进行管护,对北片区每天10吨生活垃圾收运、压缩并运至填埋场处理。每日清扫保洁不少于4次,街道保洁日常不少于16小时,城区洒水降尘不少3次,生活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绿化管护到位,绿化景观效果良好,缺塘、死树每年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死亡率低于2%)。

(二)城市管理及城区路灯管护补助经费项目

绩效目标:禄丰市建成区现有街道75条,共有路灯4872盏,其中:中华灯1901盏,火把灯141盏,普通灯1603盏,其他路灯(高杆灯、柱灯等)153盏,景观灯392盏,灯带(点光源)5940米,太阳能路灯1074盏,音乐喷泉2座,装灯率达100%,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计划将现有路灯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可节能29%,每年可节约电费35万元左右。通过改造后城市照明亮灯率可达95%以上,城市照明亮化水平显著提升,最终达到既节约成本,又提升亮化效果的目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完好,符合创建美丽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及提升人居环境相关的要求,城区45座公厕持续做好到专人管护达到“三无五有”标准,并对公厕内的设施进行基础性修缮。违法建筑整治3年攻坚行动。

(三)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补助经费项目

绩效目标:垃圾填埋场规范作业达到检查验收标准,渗滤液处理站达标排放,每天处理生活垃圾120吨,处理渗滤液50吨,并保持水质在线监测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始终保持生活垃圾做到无害化处理。

(四)禄丰市城区道路与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运营服务补助经费项目

绩效目标:对于南片区137万平方米的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作业、35万平方米的绿化进行管护,对城区每天120吨生活垃圾收运、压缩并运至填埋场处理。每日清扫保洁不少于4次,街道保洁日常不少于16小时,城区洒水降尘不少3次,生活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绿化管护到位,绿化景观效果良好,缺塘、死树每年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死亡率低于2%)。

(五)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补助经费项目

绩效目标:完成《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云发改资环[2019]788号、《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文件中的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改善禄丰市级周边生态环境质量,合理处理及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日处理生活垃圾240吨;

2.提供不少于50个就业岗位;

3.每年生活垃圾焚烧后再利用产生电量不少于31536000千瓦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万元,增加6.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考录用事业人员,配套办公经费增加形成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94.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23万元,固定资产28.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8.6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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