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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年09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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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禄丰市民政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禄丰市民政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民政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职能主要是进行对市辖区内的民政事业进行管理,主要有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地名管理、社团,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老龄事务等职能),社会救助的一部分(救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城镇流浪无着落人员救助等),社会建设的一部分(基层民主建设、地名区划等职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扎实有效。坚持把老弱残幼等特殊群体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以高于社会面的防控标准,抓严抓实抓细民政领域疫情防控,严格执行落实民政部关于民政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最新工作指南,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覆盖、封闭式运行管理,全市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坚持每周1次核酸检测,全市婚姻登记窗口、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坚持每周2次核酸检测。及时救助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了民政机构的安全和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

2.坚决筑牢民政兜底保障防线。扎实抓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作为民政部门的头等大事抓实抓细,深入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以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逐人逐户开展排查摸底,因人因户精准落实救助政策,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扛稳民政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

3.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强化顶层设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整合养老机构资源,提高我市养老机构入住率,提高服务质量,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印发了《禄丰市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以东片区、中部地区、西片区三所中心敬老院为主,其他乡镇敬老院为辅,合理布局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发展。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4.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一是深入推行“4+3”殡葬改革工作模式,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高位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二是始终把倡导“文明殡葬”工作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村(社区)开展“一约四会”建设,殡葬改革纳入制定村规民约,广泛宣传文明殡葬树新风,大力弘扬厚养薄葬思想,坚决遏制诸多根深蒂固的丧葬陋俗。三是深入开展“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经营、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殡葬服务收费乱象,不断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四是持续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禄丰市清凉山人文纪念园(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工作。

5.特殊群体服务和保障全面加强。一是建立完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落实落细,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三是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让每一位受助对象在危难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雪中送炭”的温暖。

6.区划地名和基层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全面规范行政区划管理。二是认真实施地名信息服务提升。三是严格界线日常管理。

7.各项民政重点工作齐头并进。一是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作为精准认定社会救助的关键环节,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的重要保障。二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日趋规范。三是强化志愿者注册工作。四是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五是依法建立慈善会。六是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稳步发展。七是有序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通过梳理2018年以来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涉及项目资金按省州安排逐步上线管理发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禄丰市社会福利中心;

2.禄丰市救助管理站;

3.禄丰市殡仪馆;

4.禄丰市公墓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禄丰市民政局;

2.禄丰市社会福利中心;

3.禄丰市救助管理站;

4.禄丰市殡仪馆;

5.禄丰市公墓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禄丰市民政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禄丰市民政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8,331,56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331,569.9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63,834.44元,增长4.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63,834.44元,增长4.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份起,高龄补贴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由原来的乡镇支付改为局机关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因此财政拨款收入数增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4,082,348.39元。其中:基本支出7,565,086.51元,占总支出的8.04%;项目支出86,517,261.88元,占总支出的91.9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870,473.66元,增长21.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0,684.85元,下降2.58%;项目支出增加17,071,158.51元,增长24.58%;上级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3人,相关人员经费减少,因此基本支出数减少。2022年12月支付禄丰市老年护理院14,499,900.00元;2022年10月份起,高龄补贴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由原来的乡镇支付改为局机关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因此项目支出数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65,086.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49,770.27元,占基本支出的94.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5,316.24元,占基本支出的5.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517,261.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民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84,353.72元;2.社会福利支出16,590,275.00元;3.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1,425,010.00元;4.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6,356,555.68元;5.临时救助支出3,350,555.67元;6.特困人员支出15,320,772.00元;7.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98,924.70元;8.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61,760.00元;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429,055.1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792,60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与上年相比增加18,784,633.85元,增长26.0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12月支付禄丰市老年护理院14,499,900.00元;2022年10月份起,高龄补贴与残疾人由原来的乡镇支付改为局机关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因此项目支出数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947,399.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7%。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供养、流浪乞讨、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殡葬、地名普查等的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4,58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0,6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4,90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695,905.1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4,90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695,90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单位增加公务用车3辆,其中市救助管理站增加救助专用车1辆,市殡仪馆增加殡葬专用车2辆,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年初预算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购车资金为年中旬下达的项目资金,因此“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40205.11元,增长64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695,905.11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000元,增长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0元,下降1.7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属单位增加公务用车3辆,其中市救助管理站增加救助专用车1辆,市殡仪馆增加殡葬专用车2辆,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年初预算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购车资金为年中旬下达的项目资金,因此“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市殡仪馆因殡葬改革后火化任务繁重,原有的殡葬专用车已不能满足遗体接送的日常运转,因此增加2辆殡葬专用车;市救助管理站原救助专用车因购买年度久远,日常运行工作量大,修理费高,达到报废条件,因此增加1辆救助专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市民政局开展民政事务管理,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市殡仪馆开展遗体接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316.24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481.8元,下降19.32%,主要原因分析:1.2022年响应政府号召,认真履行厉行节约的政策;2.2022年退休3人,相应工作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的一切民政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875,004.29元,其中,流动资产3,980,676.95元,固定资产9,813,162.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3,806.28元,无形资产776,725.96元,其他资产632.6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62,662.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8,498.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72,799.7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026.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0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76.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禄丰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禄丰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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