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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评估重点内容(市容环境卫生)

日期:2023年02月13日   作者:   来源:创卫漫谈    点击:[]


 

国家卫生城市现场评估重点内容

(三)市容环境卫生

 

现场评估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个重要评审环节,是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作出考核评价的重要方式。现场评估的目的是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及专业机构等面对面的工作方式,了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指导和促进城市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一、点位数量


 

二、评估重点(36分)

城市容貌

城市道路(含背街、商业街)功能完善、整洁有序

户外广告、建筑立面干净整洁

窨井盖完好,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

照明设施、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设置规范

“十乱”整治达标

“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

清扫保洁责任落实,着装及操作规范,无卫生死角

拆迁(待建)工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措施齐全,环境整洁

在建工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措施齐全,环境整洁

河道、湖泊等水体及岸坡整洁,无污水直排现象

畜禽和野生动物饲养符合规定

园林绿化

绿地完成规划、布局合理

公园、道路绿化及其他绿地建设规范

绿地养护良好

绿地环境整洁有序

垃圾和污水

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整洁规范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类配置、运行达标

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推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消纳场管理规范

管网覆盖和污水收集达标

污水处理厂运行规范、达标排放

船舶污染物治理效果良好

塑料垃圾治理效果良好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

厕所革命

公厕配置完善、卫生达标、免费开放

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公厕达到二类

无旱厕

化粪池等粪便设施安全规范

市场卫生

卫生制度、农残检测等公示并及时更新

商品摆放整齐,管理有序,干净整洁

场地、公厕、排水等设施规范配建

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干净清洁,管理规范

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食品安全基本达标,不污染周边环境

活禽经营区域相对独立、设施完善、隔离宰杀

废弃物处置及卫生管理规范

活禽市场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

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行为有效管控

社区、单位和城市与乡村结合部卫生

保洁全覆盖

垃圾容器分类配置,垃圾分类收运、及时清运

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运行良好

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覆盖

绿化管护良好,庭院绿化美化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配置完善、管理规范

环境卫生整治达标,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

无违规饲养和散养畜禽

铁路沿线环境整治达标,无轻飘物品、垃圾积存和其他“十乱”现象

三、评估内容

(城市容貌)

道路街巷容貌

1、主次干道容貌

对照《城市容貌标准》,现场随机考核:主次干道8-15条(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审核:重点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主次干道平坦、完好,路面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情况,道路施工作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畅通,道缘石整齐,道路上设置的井()盖等保持齐全,交通护栏等清洁;两侧建()筑物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定期粉刷、修饰;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无破损、残缺。

2、街巷容貌

对照《城市容貌标准》,现场随机考核:背街小巷4-8条(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街巷里弄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乱搭建等违法建筑;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

3、数字化城管系统

对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的要求,现场考核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运行状况,资料审核相关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完善,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人员编制等制度健全,运行正常,数字化城管系统实现城区全覆盖。

4、垃圾收集容器配置

对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现场随机考核:生活垃圾收集点3-5个(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审核相关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垃圾箱、垃圾转运车等垃圾收集容器为密闭式,容器清洁,定位设置,封闭完好,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标志规范。

 

“十乱”整治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1、主要街道无乱张贴

主要街道乱张贴、乱涂写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发生。

2、无乱设摊点情况

流动商贩规范管理,无直接加工入口食品的流动摊贩,未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现象。

3、无乱扔乱吐现象

乱扔、乱吐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基本齐全,“门前三包”制度部分落实。

 

其他城市容貌

1、照明及其他公共设施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城市功能照明设施完好,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城市景观照明效果良好。

2、无明显卫生死角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较高,建城区无卫生死角。

3、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

对照《城市容貌标准》,现场随机考核: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2-4处(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审核:重点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城市河道、湖泊等水域水面清洁,垃圾、油污、水生植物等漂浮废物及时打捞;岸坡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无堆放垃圾;各类船舶、趸船及码头等临水建筑容貌整洁,各种废弃物未排入水体。

4、城市园林绿化养护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线管制制度、绿化养护运行管理等。

标准: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城市绿线管制制度;绿化养护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绿地绿化整齐,养护良好,绿化带内基本无垃圾。

5、城市园林绿化指标

资料审核: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核算。合格标准: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环卫作业与工地管理)

环卫作业

1、生活垃圾、粪便清运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对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卫作业劳动定额》,审核运输车辆数量、标准等基础数据及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生活垃圾和粪便使用专用密闭运输车辆,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运输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2、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对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卫作业劳动定额》,审核清扫保洁车辆数量、标准等基础数据及道路清扫保洁等级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清扫保洁实现道路公共区域全覆盖;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合理;环卫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配置符合环卫作业定额规定。

3、清扫保洁方式要求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对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卫作业劳动定额》,审核清扫保洁车辆数量、标准等基础数据及道路清扫保洁时间、机械化清扫率等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50%;清扫保洁专业人员着装规范作业,清扫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未见扬尘作业。

工地管理

1、待建(拆迁)工地管理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待建(拆迁)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出入口硬化并有清洗设施;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2、市政设施及道路挖掘工地管理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后应工完场清,及时平整现场、恢复路面、拆除防护设施。

3、其他建筑工地管理

对照《城市容貌标准》,现场随机考核:建筑工地1-2处(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审核:重点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施工现场保持环境整洁;实行封闭管理,硬质围挡,主要路段围挡调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调度不低于1.8m;出入口硬化并有清洗设施;裸露场地和堆放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

 

垃圾、污水和粪便处理

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

对照国家生活垃圾处理建设、运行、污染防控相关标准规程,现场考核: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2处(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审核:重点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建设标准、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环境监测及无害化等级评估等资料。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运行管理和污染防治做到各项管理台账和监测资料齐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规范到位,生产正常,运行安全;经评估和现场复核,卫生填埋场达到I级以上,焚烧厂达到A级以上要求。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

对照国家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运行、污染防控相关标准规程,现场考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处(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审核:重点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建设标准、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环境监测等资料。

污水处理厂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工艺;管理运营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附属生活垃圾收集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核算等资料。

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同步完善收运网络,建立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4、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理和管理

对照国家餐厨废弃物处理建设、运行、污染防控相关标准规程,现场考核:餐厨处理设施1处;资料审核:重点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建设标准、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环境监测等资料。

建立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实行餐厨废弃物排放登记制度,开展分类投放、专业收集和运输,完成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

5、粪便无害化处理

对照国家粪便处理建设、运行、污染防控相关标准规程,现场考核: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1处;资料审核:重点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建设标准、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环境监测等资料。

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运行管理在密闭状态下进行,粪便不裸露,臭气不扩散;残渣、粪污泥及粪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6、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

对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场考核:建筑垃圾处置设施1处;资料审核:重点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建设标准、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环境监测等资料。

严格实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制度,实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运行管理良好。

7、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

资料审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核算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8、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资料审核: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核算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环卫设施配置和管理)

1、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资料审核:对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审核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落实情况。

已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环卫设施建设落实良好。

2、生活垃圾转运站数量及布局

资料审核:对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审核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设置、布局和数量的合规性要求。

生活垃圾转运站规范设置,布局合理,数量足够。

3、垃圾转运站建设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转运站的建设符合《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转运实行机械化、密闭化、压缩化,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垃圾转运站管理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设施规范,场地整洁,管理到位,垃圾日产日清,基本无苍蝇、无臭味,无垃圾渗滤液外溢,垃圾渗沥液及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5、公共厕所建设数量和布局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公共厕所规范设置,布局合理,数量足够。

6、公共厕所建设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公共厕所的建设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社区、单位公厕不低于三类标准。

7、公共厕所管理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公厕卫生整洁,设施完好,保洁制度落实;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和苍蝇;公厕标志标识规范;粪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化粪池处理;公厕免费开放。

(集贸市场卫生)

内容:制度建设及公示 、分区和秩序 、卫生管理  、环卫设施 、食品安全和病媒生物防治、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标准化菜市场达标率

评估:对照《城市容貌标准》,现场随机考核:集贸市场2-3处(根据城市规模作适当调整);资料重点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对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资料审核标准化菜市场达标率核算。

 

(社区和单位卫生)

组织和制度建设、清扫保洁人员 、垃圾日产日清 、环卫设施 、公厕符合要求及卫生状况 、道路、绿化 、无违法建筑 、无占道经营 、无违规饲养畜禽 、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和管理 、专人保洁。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城中村和结合部卫生)

垃圾密闭收运 、垃圾日产日清 、环卫设施 、污水排放设施 、公厕数量及卫生状况 、路面硬化情况 、无“十乱”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

附属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现场考核,不单独作为现场考核要求;资料审核:审核相关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台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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