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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64万元

日期:2019年10月15日   作者:肖玉红   来源:禄丰县人社局    点击:[]

国高网G56杭瑞高速公路恐龙山段安全隐患改造项目,用地涉及征收禄丰县恐龙山镇阿纳社区居民委员会老罗村村民小组、老王村村民小组,1个居民委员会2个居民小组集体土地2.14公顷,禄丰县认真落实省州相关政策,将该项目征地后的失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由农民个人、村集体和政府分比例共同承担,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按不低于15年(60岁以上的按10年)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具体缴费金额。凡年满60周岁,且足额缴纳规定基本养老保障金的参保人员,均可按所缴纳保障金对应的标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该批次涉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64.16万元,已缴入县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县财政将统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被征地农民将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禄丰县人社局 肖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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