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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管控不必要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的态势,新型变异毒株不断出现。近日,我省昆明市呈贡区、安宁市、景洪多地通报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压力不断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2年元旦和春节临近,境外、省外、市外入禄返禄人员逐步增多,人员流动性增大,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各级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切实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禁止任何单位、企业、协会、人民团体等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商业展销、团拜会、茶话会、年货街、联欢、聚餐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各乡镇街天赶集活动暂缓。

二、全市范围内所有麻将馆、棋牌室等活动场所暂停经营。在疫情防控关键节点和特殊时期,如私自营业的,一经发现,由属地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如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倡导广大城乡居民不参与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非必要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活动。严格执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及家庭聚餐聚会(包括杀猪饭、生日宴、乔迁宴、请春客)等不超过10人的防控措施,落实好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组织或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委会(社区)和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逐级报批,经批准后方可举办。同时,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村委会(社区)要派出工作人员督促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

四、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和会议”的原则,严格管控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和会议,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召集、谁负责”的要求,组织或承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举办50人以上人员参加活动或会议的,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属地指挥部备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五、各乡镇要安排村社区、村民小组排查从即日起到春节前返回人员情况,各单位要安排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家属春节前后的出行情况,各企业和项目工地要安排排查员工从即日起到春节前出行和年后返回情况,并认真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身体状况、核酸检测情况、出发地、目的地、途经地、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并告知相关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要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六、加强景区管理。对恐龙谷、黑井古镇、金山古镇、土官乌龙潭等A级旅游景区,罗次温泉和土官溶洞温泉、恐龙山九渡、彩云竹溪等市内乡村旅游景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预约率不超过游客最大容量的50%,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工矿商贸流通企业、滇中引水等重点在建项目要认真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控人员流动,严格落实务工人员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商场、超市、酒店、农贸市场、电影院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码、戴口罩、1米线、常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严禁人员聚集和扎堆。

八、尽量减少跨省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确需前往的,必须按程序报备或批准后才能前往,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随时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同时,由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入禄返禄人员,要提前向单位和当地乡镇、村(社区)主动报告,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照隔离管控措施进行隔离留观。所有省外入禄返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主动报告单位和所在乡镇、村(社区),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九、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请还未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的适龄人群尽快到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

十、各乡镇、社区和市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单位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场所扫码、亮码、测温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防控成果来之不易,我们务必倍加珍惜。请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响应,理解、支持、配合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做好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咨询电话:(0878)4122022。

禄丰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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