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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丰镇社会救助申请等有关事宜

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作者:唐明师   来源:    点击:[]

 

  1.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禄丰市勤丰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

  2. 社会救助举报投诉电话:0878-4841000

  3. 救助标准:1、农村低保:禄丰市农村低保标准为5343元/人.年。其中,A类,446元/人/月,B类,275元/人/月,C类,200元/人/月(2022年6月以来标准);

  4. 城市低保:2022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人/月,与全省、全州同步,补助水平执行补差补助,低收入单人保执行1.5倍补差;

  5. 临时救助:2385元及以下由镇级审批;2385元以上由市级审批;

  6.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1290元/人/月;

  7. 申请材料:

    1、审批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核对授权承诺书(承诺签字后按申请人手印)、入户调查表、救助申请书、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所有家庭成员社保卡复印件;

    2、低保、残疾、特困供养和低收入家庭申请救助的,应提交相关依据或证明材料,因病住院的,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收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3、交通原因申请救助的,出具交警部门的裁定司法证明,造成残疾或丧失劳动力的提供残疾证或丧失劳动力鉴定证明材料;

    4、教育原因申请救助的,按照国家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照程序审核,确定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五、办理流程:

    1、群众到所属村委会提交申请,并按照村委会要求提供才材料交到村委会,村委会做好纸质审批材料,根据邻里核查等方式核查申请人家庭情况;

    2、 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微信小程序)上录入申请,所有家庭成员都必须录入;

    3、系统自动生成核对报告(看核对报告的参数,看是否符合救助,是否查出车、存款、五险一金、不动产、注册经营的企业等);

    4、根据核对报告在进一步入户核查家庭经济情况等

    5、区县受理:(1)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反馈结果→结束。

    (2)受理→6

    6、入户调查(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1)有异议→退回

    (2)无异议→入户共同调查确认(村居协理员)

    7、初审建议(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8、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再次审核并核实纸质材料;

    9、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10、审核公示七天;

    11、无异议→区县审核意见(区县民政工作人员):

    (1)不通过→结束

    (2)通过→区县审核确认(区县民政分管领导)→不通过→结束

    通过→资金发放(区县民政财务人员)

    长期公示(群众端长期公示)

    六、办理时间: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农户带着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村委会办理;

    八、联系方式:直接到各村(社区)委会找民政代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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