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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三期)

日期:2024年06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1.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农(渔)罚〔2024〕 06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市恐龙山镇法门村委会李某某

案由:违反规定使用电鱼器捕鱼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参照《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第二百二十二项2.裁量基准(2)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结果:1. 没收渔获物(已放归河流)。

2.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4月26日

2.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农(渔)罚〔2024〕07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市妥安乡安乐村委会凤某某

案由: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捕捞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五)款、《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参照《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83项、裁量阶次(2)。

处罚结果:1.没收渔获物作深埋无害化处理。

2、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6月11日

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农(渔)罚〔2024〕08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市妥安乡安乐村委会许某某

案由: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捕捞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一)、(五)款、《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参照《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183项、裁量阶次(2)。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结果:1.没收渔获物作深埋无害化处理。

2、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6月11日

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农(渔)罚〔2024〕 09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县广通镇西堡村委会唐某某

案由:违反规定使用禁用渔具在禁钓区进行垂钓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参照《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结果:1. 没收渔获物(已放归河流)。

2.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6月25日

5.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农(渔)罚〔2024〕 010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县广通镇西堡村委会杨某山、杨某雄

案由:违反规定使用禁用渔具在禁钓区进行垂钓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参照《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处罚结果:1. 没收渔获物(已放归河流)。

2.杨某山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杨某雄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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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勤丰镇2024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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