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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通镇2024年一季度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作者:广通镇   来源:广通镇    点击:[]

            广通镇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信息
编号 案卷号 行政相对人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 实施机关 处罚程序 违法主要事实 处理结果 处罚时间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类型
01 广镇当处字[2024]001号 李某某 李某某在禄丰市广通镇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 2024.01.02 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简易程序 2024年1月2日,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在广通镇集镇区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其行为违反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即作出违停处罚告知单,并对违法车辆进行锁定。 一、锁定违法车辆。 二、罚款人民币200元。 2024.01.02 当场处罚 自然人
02 广镇当处字[2024]031号 胡某某 胡某某在禄丰市广通镇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 2024.02.19 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简易程序 2024年2月19日,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胡某某在广通镇集镇区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其行为违反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即作出违停处罚告知单,并对违法车辆进行锁定。 一、锁定违法车辆。 二、罚款人民币200元。 2024.02.19 当场处罚 自然人
03 广镇当处字[2024]040号 张某某 张某某在禄丰市广通镇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 2024.03.05 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简易程序 2024年3月5日,广通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张某某在广通镇集镇区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停放车辆,其行为违反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即作出违停处罚告知单,并对违法车辆进行锁定。 一、锁定违法车辆。 二、罚款人民币200元。 2024.03.05 当场处罚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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