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应急罚〔2024〕基础—1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山东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刘建X、刘奎X、
案由:在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致1人死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处罚结果:对公司及2名相关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合计43.42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3月15日
上一条: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季度行政执法结果 下一条:广通镇2024年一季度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