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案卷号
行政相对人
实施
机关
立案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理
结果
处罚时间
处罚程序
1
禄医保处字〔2024〕第2号
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
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收费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四项
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1倍13208.8元的罚款。(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已全部退回)
2024年5月27日
普通
程序
2
禄医保处字〔2024〕第3号
禄丰市人民医院
存在串换诊疗项目收费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1倍74911.65元的罚款。(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已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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