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9年01月30日   作者:   来源:县税务局    点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禄政办通[2018]61号)以及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在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禄丰县税务局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信息资源,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使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促进行政决策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和纳税服务水平。现将2018年度禄丰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禄丰县税务局在禄丰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7条,在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公开最新税收政策、机构职能、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涉税公告等信息223条,公开信息电子化率达100%。对于各类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公开渠道是禄丰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大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断加强,进一步提高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阳光地税建设。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政务公开。一是公开税务行政权力清单。通过对外网站公布我局行政职权目录。二是进一步做好税务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局通过对外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我局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对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从服务受理、服务指南、服务规范、服务标识、服务评价以及内容审查工作细则、办结统计等多方面进行规范要求,提升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水平。三是认真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主动晒出税务机关的所有的权力和义务事项,让纳税人更好的了解税务机关的工作以及自身的权利义务,推动税企关系的和谐发展。四是推进简政放权。结合落实“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并将有关规定进行网上全面公开,促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二)认真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做好对涉及纳税人利益各项政策的信息公开,做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特别是重点做好小微企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等改善民生的涉税惠民政策等的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很多现行有效的涉及税务部门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均可以在我局对外网站进行查找检索。

(三)做好涉税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公开税制改革和税收管理创新的有关政策措施。包括“营改增”、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有关文件信息,在对外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公开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包括纳税信用评价、银税互动、重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办法、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等文件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禄丰县税务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自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1月30日,我局未接到纳税人提请的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故禄丰县税务局2018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毛礼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杨万鑫同志为副组长,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以及各分局分局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监督全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县政府、楚雄州税务局报告禄丰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禄丰县税务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制定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具体方案,建立健全保密审查、规范性审查、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强化各种举措,努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宣传有标准、贯彻有依据、落实有成效。

(三)畅通公开渠道。按照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主动把优化纳税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禄丰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渠道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税收政策和税务工作动态。

(四)开展业务培训。县税务局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考核评估。我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禄丰县税务局政务公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考评结果纳入各分局、县局各股室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五、相关说明

我局所公开的政府信息来源主要是系统内部编发的地税要情和情况通报,各类税收政策、税收工作中应公开的具体事项,具有严肃性、客观性、真实性的特点。2018年中,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公开信息统计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县税务局

2018年12月5日

上一条: 禄丰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下一条:禄丰县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