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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年07月03日   作者:县林业局   来源:禄丰县林业局    点击:[]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禄丰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县金山南路74号,邮编:651299,电话:0878—4122807)。

一、概述

2018年,禄丰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禄政办通〔2018〕61号)要求,主动在报纸、网站等媒体及单位宣传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逐步实现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有力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禄丰县林业局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准确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区分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8年11月,我局通过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52条,内容涉及林业行政审批、项目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森林防火工作、林业改革发展等其他需公开的情况。

认真落实《禄丰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及时发布更新了县林业局职能职责及领导分工,对2018年办理的3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在“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公布了办理复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禄丰县林业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禄丰县林业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禄丰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

一是部分内容表述不规范。二是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三是政策解读不到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栏目和公开指南,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对重大热点林业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禄丰县林业局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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