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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作者:   来源:市住建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17号,邮编:651299,电话:6019126,传真:601907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留新任组长、廖钰虹副局长为分管领导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为兼职联络员,负责督促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紧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职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36条。

其中: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信息9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商品房预售许可1条、保障性住房信息8条、棚改相关信息2条、危房改造领域信息4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有关信息23条,项目施工有关信息8条,项目监管有关信息8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供气、供水)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5件,政协提案答复2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申请人向上级主管机关投诉举报,不存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纠正行政行为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认真学习《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建立了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信息发布前,需填写《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在政府信息专栏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无错漏。二是加强网站管理员队伍建设。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管理,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内容准确。三是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办理,全年共接收“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223件,答复223件,按期办结率100%。

(五)督促保障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基本要求,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便民高效、接受监督的原则,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每年度提交政务公开自检自查报告,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考评监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真实、有效,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存在一定的不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尚未形成长效机制和工作合力,局属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参与的积极性不足,工作标准和要求不够高,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还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生动和贴近群众,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解读政策有待增强;新媒体信息公开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一些股室还存在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等现象,业务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有差距。一是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对施行《条例》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工作纳入常规性工作来抓;二是主动公开和长期公开性意识不强;三是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的尺度把握难,公开与审查的工作压力较大。

五是存在人少事多的困难。办公室人少事多,没有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出现分身乏术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范围、责任和时限,对工作中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以及增强公开信息的意识。

三是加强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形成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打造作风过硬、求真务实、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努力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以优良的作风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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