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17号,邮编:651299,电话:4142977,传真:41429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留新任组长、施学勇副局长为分管领导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为兼职联络员,负责督促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年初以《关于加强对信息工作任务分解及考核管理的通知》文件形式,使信息公开工作用数字进行量化;将政务信息与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所占分值20分;按照“年初部署、每月通报、年底交账”要求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工作,不断加大政务信息的报送发布力度。2022年共发布各类信息99条。
(一)基础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了单位机构职能、领导照片和分工情况。
(二)信息公开目录。按规范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的变更,及时在信息公开指南上进行了更改,确保了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的准确性。
(四)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政府文件及政策解读。2022年,我局无需要解读的政府文件。
(六)政务动态。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共计更新38条。
(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
(八)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主要领导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利用政府网站等传播媒介,着力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解读。2022年我局未产生需解读的政策文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造成的网络舆情负面信息。
——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围绕住房保障、商品房预售、招投标等重点工作等信息的公开。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7条、保障性住房信息18条、棚改相关信息1条、危房改造领域信息6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生态环境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供气、供水)7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招投标领域)2条、审计整改信息3条。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发布信息前,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在政府信息专栏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无错漏。
——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定,围绕政务公开要点和公开目录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查,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2022年未发生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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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3件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无 |
行政强制 |
无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97.8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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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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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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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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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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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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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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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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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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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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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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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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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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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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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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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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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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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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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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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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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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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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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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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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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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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存在一定的不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尚未形成长效机制和工作合力,局属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参与的积极性不足,工作标准和要求不够高,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还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生动和贴近群众,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解读政策有待增强;新媒体信息公开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一些股室还存在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等现象,业务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有差距。一是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对施行《条例》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工作纳入常规性工作来抓;二是主动公开和长期公开性意识不强;三是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的尺度把握难,公开与审查的工作压力较大。
五是存在人少事多的困难。办公室人少事多,没有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出现分身乏术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范围、责任和时限,对工作中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以及增强公开信息的意识。
三是加强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形成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打造作风过硬、求真务实、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努力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以优良的作风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