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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01月09日   作者: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17号,邮编:651299,电话:4142977,传真:41429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留新任组长、施学勇副局长为分管领导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为兼职联络员,负责督促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年初以《关于加强对信息工作任务分解及考核管理的通知》文件形式,使信息公开工作用数字进行量化;将政务信息与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所占分值20分;按照“年初部署、每月通报、年底交账”要求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工作,不断加大政务信息的报送发布力度。2022年共发布各类信息99条。

(一)基础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了单位机构职能、领导照片和分工情况。

(二)信息公开目录。按规范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的变更,及时在信息公开指南上进行了更改,确保了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的准确性。

(四)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政府文件及政策解读。2022年,我局无需要解读的政府文件。

(六)政务动态。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共计更新38条。

(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

(八)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主要领导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利用政府网站等传播媒介,着力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解读。2022年我局未产生需解读的政策文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造成的网络舆情负面信息。

——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围绕住房保障、商品房预售、招投标等重点工作等信息的公开。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7条、保障性住房信息18条、棚改相关信息1条、危房改造领域信息6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生态环境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供气、供水)7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招投标领域)2条、审计整改信息3条。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发布信息前,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在政府信息专栏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无错漏。

——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定,围绕政务公开要点和公开目录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查,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2022年未发生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97.8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存在一定的不足。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尚未形成长效机制和工作合力,局属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参与的积极性不足,工作标准和要求不够高,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还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生动和贴近群众,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解读政策有待增强;新媒体信息公开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一些股室还存在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会公开等现象,业务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有差距。一是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对施行《条例》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工作纳入常规性工作来抓;二是主动公开和长期公开性意识不强;三是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的尺度把握难,公开与审查的工作压力较大。

五是存在人少事多的困难。办公室人少事多,没有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出现分身乏术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范围、责任和时限,对工作中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以及增强公开信息的意识。

三是加强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形成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打造作风过硬、求真务实、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努力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以优良的作风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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