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及效能型政府为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取得了良好效果,呈现出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审核更加严格、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公开能力更加提升等五个特点,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8年,县财政局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信息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2018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 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订印发县财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前从申请受理、协调处理、保密审查等操作指南,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8年,根据机构职能和人员配置变动情况,县财政局及时主动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相应内容,包括主要职责、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职责等在内的机构与人员信息,并及时跟踪和变更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投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载体的正常运行,方便群众查找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
(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无,政策解读稿件发布3条,未参加举办新闻发布会,未参加在线访谈。。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完整、细化公开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总决算,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的公开,加强对乡(镇)财政所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财政业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突出信息公开透明。在做好新闻宣传、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重点加大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扶贫、“三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政务公开力度。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便民服务宗旨。
(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培训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财政业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附: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明细表
禄丰县财政局
2019年1月30日
附件1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 年度) |
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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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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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63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3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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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 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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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5 |
单位负责人:刘春麟 审核人:何建良 填报人:李佳洪 |
联系电话:139****5568 填报日期:2019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