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正文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4年02月04日   作者:   来源:市医保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400000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省、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

2.执行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执行省、州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

4.负责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5.执行省、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省、州、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股、药品采购管理中心、综合股、基金管理结算股、费用审核股、稽核股、参保管理股。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两个革命”要求,找题破题解难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医保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接入国家结算平台,加快推进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加快推进移动支付、电子凭证全流程运用等工作。

2.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保障各项政策落实。持续优化“综合柜员制”管理,实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制度。全面贯彻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进一步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充分体现医疗保障工作“保民生”“促经济”的重要作用。

3.突出抓好专项行动,提高群众获得感。认真贯彻落实省医保局部署的全民参保攻坚、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治理、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等五个专项行动,以及各项医保民生问题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

4.加大基金监管力度,规范医药机构行为。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基金使用的日常监管,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组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加大对违规定点医药机构的惩戒处罚力度,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引导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7.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3.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到乡镇以及调出导致在职在编职工数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97.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7.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3.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到乡镇以及调出导致在职在编职工数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7.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9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到乡镇以及调出导致在职在编职工数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1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资金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补助缴费。

7.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40.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等。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2.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597.5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32.71万元;30102津贴补贴147.94万元;30103奖金86.49万元;30107绩效工资24.54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29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9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90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2.59万元;30201办公费4.75万元;30205水费0.90万元;30206电费0.20万元;30211差旅费5.5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万元;30226劳务费0.45万元;30228工会经费5.5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7.32万元;30302退休费15.14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当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执行厉行节约及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执行厉行节约要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详见附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3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到乡镇以及调出导致在职在编职工数减少,相应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7.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1万元,固定资产32.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400111

 

上一条: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公开
下一条:高峰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高峰乡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