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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在全市的遵守和执行。
2.对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
3.讨论、决定本市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
4.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
5.对本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调查研究、视察和检查。
6.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市“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
7.督促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
8.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内的干部任免手续。
9.联系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和接访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
10.组织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州人大代表的选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禄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禄丰市人大民族委员会、禄丰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禄丰市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禄丰市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禄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禄丰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禄丰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重点开展26个方面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工作要求,通过人大法定程序,确保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市委决定和指示精神。
3.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4.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市委工作安排,履行专班工作职责,牵头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休闲渔业和新能源、烤烟生产、楚雄侏罗纪文化旅游产业园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县和健康县城创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资金争取、招商引资、森林防火、信访维稳等工作,加强对联系企业的协调服务。
5.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前的调研、论证和意见征求制度。聚焦全市重点工作,以及法律授权决定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切实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
6.依法审议民生实事项目。认真落实《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市乡两级开展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组织人大代表进行票决,健全完善人大参与项目征集、提出项目建议、确定项目内容、监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系统性推进工作机制。
7.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行使好人事任免职权。坚持和完善宪法宣誓、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
8.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依法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发展、重要民生事项等开展监督,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9.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法组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10.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推动禄丰高质量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审议本年度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对统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对投资促进工作开展评议。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1.增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审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地方财政决算、政府债务情况和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议本年度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资金安排、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规范融资举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2.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审议本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审议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对耕地保护工作开展督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对我市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和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13.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审议上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对林业和草原工作开展评议,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检查《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对我市长江流域禁渔、河湖长制、林长制和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督察。
14.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审议《禄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实施情况和刑事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检查《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执行情况。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讲座。持续加强广通镇甸尾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15.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统筹运用好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
16.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完善代表工作格局,健全代表工作制度,丰富代表工作内容,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更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专题开展一次人大代表履职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17.加强代表联系工作。健全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座谈会、专工委对口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开展代表集中视察考察活动等。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依法有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18.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创新代表小组活动方式,增强代表小组活动实效。丰富代表活动形式,通过调研、视察、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和有序表达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
19.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助代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强化代表建议办理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跟踪督办制度,探索代表议案跨年度督办工作机制,推动办理工作有效落实。
20.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保障代表依法优先执行代表职务。定期举办政情通报会,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宣传报道,办好“代表风采”“代表说变化”专栏,积极展示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典型事迹。
21.加强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加强对机关党组的领导,发挥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巩固提升“楚雄州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成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认真落实基层减负要求,精减文件会议,规范调研检查,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
22.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九个纳入”“四种责任”,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健全完善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机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23.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新闻报道,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新闻报道,认真做好人大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的新闻宣传,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禄丰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
24.全面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健全常委会履职和机关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自觉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管理。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践行“三法三化”要求,持续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和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巩固提升。
25.加强上下级人大工作联动和人大对外学习交流。主动争取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配合做好各项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与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建立乡镇人大工作联系制度,支持鼓励乡镇人大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精心组织开展交流学习,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进行考评和专题调研,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6.对照目标任务强化贯彻落实。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审议和常委会监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室做好监督服务、代表等工作,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参谋服务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0.6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88.09万元对比增加62.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项目收入预算68.00万元在年初预算批复中下达,上年没有在年初预算批复中下达;二是本年除项目经费外,基本支出经费较上年总体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0.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0.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88.09万元对比增加62.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项目收入预算68.00万元在年初预算批复中下达,上年没有在年初预算批复中下达;二是本年除项目经费外,基本支出经费较上年总体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0.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68万元,与上年888.09对比减少5.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干部职工退休1人工资减少,相应配套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交通补贴和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6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0%,增长原因是:上年项目支出没有在年初预算批复中下达,而是另文下达。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589.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支出在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支出在临聘人员工资性支出)。
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经济专家库管理及预算监督联网系统维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管理及省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维护,各专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36.00万元,主要用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及其他会议支出。
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2.00万元,主要用于市二届人大代表履职活动支出和个人履职补助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9.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统筹外资金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882.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3.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09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743.55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78.93万元,30102津贴补贴212.46万元,30103奖金124.7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92万元,3010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9.0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5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2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56.4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9.0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87万元,30205水费0.18万元,30206电缆费0.75万元,30207邮电费2.00万元,30211差旅费4.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4.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7.2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9.5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09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69.12万元,30305生活补助0.97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50万元,较上年增加8.00万元,增长94.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当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万元,较上年增加3.00万元,增长3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增长原因:上年度预算测算数据不精准,2024年根据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工作实际,重新测算编制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5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增长6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增长6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长原因:上年项目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在批复中批复,而本年度项目支出中预算5.00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一同在批复中批复下达。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04万元,与上年70.63万元对比减少1.5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干部退休1人,相应的财政配比公用经费减少,车改补贴减少,配比10%的其他交通费相应也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27.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1万元,固定资产16.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3项,账面原值113.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18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