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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3年09月21日   作者:赖云松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801000

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是楚雄州交通运政管理处的下级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禄丰市行政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本行政区道路运输、水路、地方公路路政行业的安全监管和引导维护本行政区道路、水路地方公路路产路权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是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二级预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为事业编制,具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共有编制3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6个,机关工勤人员8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6人,其中;公务员21人,行政工勤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编外聘用人员7人。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我部门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在楚雄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履行禄丰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委托,在禄丰辖区内稳步推进如下工作:

1.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六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客货运输股、资产财务股、稽查一中队、稽查二中队、稽查三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6人)。

尚未移交统筹外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1离休0人,退休11),由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内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242375.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2375.10,占总收入的96.18%;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00.00,占总收入的3.8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6874.49元,增长4.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874.49元,增长1.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40000.00元,增长233%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为禄丰市财政局给我单位拨付了交通稽查办案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为部分职工薪资晋级增长及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363937.79。其中:基本支出5042375.10,占总支出的94.01%;项目支出321562.69,占总支出的5.99%;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935.91元,下降0.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874.49元,增长1.75%;项目支出减少118810.4元,下降26.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为部分职工薪资晋级增长及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增长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临时工人员减少,所以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42375.1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24716.01元,占基本支出的89.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7659.09元,占基本支出的10.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562.69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为禄丰市财政局给我单位拨付的交通稽查办案经费,主要用于交通稽查、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道路运政、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2375.1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1%。与上年相比增加86874.49元,增长1.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薪资晋级增长同时引起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增长关联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628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退休职工社保统筹外工资支出及单位死亡退休职工、在职职工丧葬抚恤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844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87093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7%。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主要是单位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67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210.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178.5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3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支出决算为31210.54,完成年初预算的7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178.54,完成年初预算的9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32.00,完成年初预算的46.8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车辆保险预算与政府采购服务出现偏差,二、2022年由于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频率减少导致相关业务接待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2321.96,下降6.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0,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21.46,下降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50,下降17.5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车辆保险预算与政府采购服务出现偏差,二、2022年由于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上级相关部门检查频率减少导致相关业务接待下降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防汛指挥、交通稽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政府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到我单位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2批次,接待人128人次,以及乡镇客货运输企业负责人和乡镇政府领导及村、社区接恰工作接待5批次,接待28人次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659.09与上年支出决算数相比减少14463.09,下降2.72%,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内控管理,节约日常办公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网络通信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禄丰市交通运政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4622991.94,其中,流动资产1066078.77,固定资产3099029.97,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457883.0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08337.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2556.00。处置房屋建筑物1322平方米,账面原值21000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128项,账面原值252556.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425487.56;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8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8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8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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