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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高峰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501000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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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府机关:承担宣传、统战、社会制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文秘、信访及综合协调、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移民、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民政、卫生、食品安全、教育、科技等职责。

2、党委机关:承担党建、组织、人事、纪检检察等事务的职责。

3、人大常委会机关:承担人大监督事务。

4、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抓好辖区内农业科技的实验、示范、推广应用等工作。

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抓好辖区内农村能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护林防火,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管理、指导和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洪、蓄水、排涝、抢险等工作。

8、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9、财政所:主要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10、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高质量开展疫情防控。以高站位、高度负责要求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有针对性地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举措,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坚决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不断巩固防控战果。与此同时全面落实好“六保”政策,助力实现“六稳”。一是保居民就业。突出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大未外出务工和返乡回流人员技能培训,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人。二是保基本民生。优化简化低保、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保市场主体。不折不扣落实惠企稳企一揽子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用地用能成本,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货足价稳。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在原材料保供、物流保畅、订单开发、商业收储等方面对企业给予支持,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痛点,促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达产、供应链稳定运行。六是保基层运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二)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以“扶贫庄园”为抓手,落实“三带三促”工作机制,培强苹果、荷兰豆、无筋豆种植等产业,大力发展构树、辣椒种植,努力让每一户贫困家庭都有一个能发展、可致富的产业;继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结推广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为做好乡村振兴奠定基础。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型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力争年内新增2户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个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实现农业兴、农村美、农民富。

(三)高质量建设美丽高峰。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积极开展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形成巡河、治河、护河工作常态;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招商引资更加注重生态环保和质效双赢,让彝乡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筹资12.5万元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继续推进“河长制”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靓集镇,建美农村。

(四)高质量抓好财税工作。坚持增收与节支并举,巩固和培育好税源,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力争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万元以上。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事务支出,集中财力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严格控制债务总量,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稳妥处置闲置资产,确保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1115.01万元,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达1980万元。大力化解历史欠债,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属地责任,加大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力度。

(五)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的宏观政策投资导向,加强在建和新建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等要素保障的协调服务,全力推进投资10.8亿元的滇中引水工程高峰段、投资4500万元的乡村公路硬化等项目加快实施,力争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上策划、包装和上报5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取得突破。利用我乡土地及林地资源优势,创新招商形式,扩大引资规模,提高引资质量,从农业招商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向畜牧业、中药材种植、经济林果、特色蔬菜种植及旅游业方面入手。争取唐人神生猪养殖项目尽早落地,力争固定资产投资达4亿元、招商引资达1.5亿元。

(六)高质量打造彝族风情园。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黑臭水体排查,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提升为主攻方向,重点打造“美丽宜居型”和“提升改善型”的村庄风貌;有效提升村规民约的约束性和公信力,让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成为社会新风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火把节主会场基础设施,拓展乡村文化阵地;吸纳文艺爱好者创作新品,优化乡村文化活动骨干队伍,组建特色团队,提高“左脚舞”“大刀舞”的艺术水准和演出档次,打造高峰乡特色文化品牌;加快交通、通讯、食宿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展突出高峰独特彝族文化的“农家乐”等形式多样的旅游食宿接待,争取把高峰彝族火把节列为楚雄火把节的分会场,打造“原始火把狂欢、彝族风情乐园”;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强化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

(七)高质量打造避暑休闲地。结合高峰自然资源和环境气候优势,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债,科学规划并大力引进旅游企业,将自然风光和民族文化有机结合,打造自驾休闲精品旅游目的地。开发农业生态和乡村民俗文化资源,努力培育生态游、乡村游、观光游、休闲游、农业体验游等农旅融合产业,重点抓好高原特色农业、彝族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实现农业招商、旅游招商取得新突破,呈现新亮点。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参加农博会、农产品展销会和推介会,利用网红直播、抖音等新媒体实现线上与线下同步销售、农户与市场无缝对接,逐步将高峰寿桃、苹果、大闸蟹、小龙虾等农特产品打造成禄丰知名品牌。

(八)高质量打造生态农业乡。抓住机遇加快苹果、高山反季蔬菜种植和生猪、大闸蟹、龙虾养殖,并使之成为“产业高地”建设的有力推手。狠抓烟叶收购工作,完成70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把农村增果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突出示范引领、龙头带动、规模发展,把建设绿水青山的过程变成群众增收致富的过程。通过3年攻坚,建成1万亩苹果种植基地,林果种植总面积达2万亩,产值突破3亿元,把高峰打造成“苹果庄园”“松茸之乡”。毫不松劲抓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引进大公司大集团实施“生猪规模养殖+特色农业种植”项目,打造集养殖、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循环农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型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和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创新,拓展农民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

(九)高质量落实惠民政策。一是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村调查审核、县级审批、逐级公示”的程序,对低保工作认真审核把关,针对个别家庭因病或突发事故而造成困难的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临时困难救济。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促进在院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做好退役士兵补贴申报审批和信访维稳工作。三是抓好殡葬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加快推进殡葬事业绿色生态发展,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四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机制,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5%、100%。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持续推动妇女儿童、地震、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高峰乡党委

2.高峰乡人民政府

3.高峰乡人大主席团

4.高峰乡财政所

5.高峰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高峰乡林草中心

7.高峰乡水务服务中心

8.高峰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高峰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10.高峰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乡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高峰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15,252,200.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12,500.01元,占总收入的99.0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9,700元,占总收入的0.92%。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0236561.02元,对比减少4984361.01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争取上级项目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15,891,196.97元。其中:基本支出9,996,363.01元,占总支出的62.91%;项目支出5,894,833.96元,占总支出的37.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7921493.71元,对比减少2030296.7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争取上级项目专项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96,363.01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0217810.88元,对比减少221447.87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人员调出人导致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64,726.69元,占基本支出的94.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1,636.32元,占基本支出的5.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94,833.96元。与上年项目经费支出7703682.83元,对比减少1808848.87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0000元、科学技术支出2385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90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8750.8元、卫生健康支出40747元、节能环保支出240000元、农林水支出2560170元、住房保障支出638964.16元及其他支出12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83,982.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7%。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6965423.11元,对比减少1381440.8,主要原因2021年度财政安排项目减少,项目支出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43,1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9%,主要用于党政办(应急管理)、人大、财政所机关正常运转和人员经费、项目工作经费、农村党员培训、基层政权建设、民宗项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3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相关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8,16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农家书屋图书购置、村级文体活动及乡文化站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3,7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9%。主要用于民政对象各类补助、五大保险、在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8,27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计生服务及计生办人员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2,28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651,8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5%。主要用于农推中心、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等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防汛抗旱、村组干部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扶贫、基础设施等专项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8,1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和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2000元,支出决算为262,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高峰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中央到地方都本着过紧日子的思想,全乡上下都严守支出关。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72,080.8元,增长3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7,530.8元,增长8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50元,下降5.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的维修次数增加,维修费用增加,并且今年来油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50元,主要原因是从中央到地方都本着过紧日子的思想,全乡上下都严守支出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000元,占64.89%;公务接待费支出92,000元,占35.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1年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护林防火、乡村旅游开发、安全生产及其他农业农村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000元,与上年533400元,对比减少9400元,主要原因是从中央到地方都本着过紧日子的思想,全乡上下都严守支出关,按每年2%-5%压缩经费,日常公用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大大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部门资产总额35144305.03元,其中,流动资产6712383.01元,固定资产4018000.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4413921.9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91992.8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22670.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35144305.03

6712383.01

4018000.11

2093615.26

444581.85

0

1479803

0

0

0

24413921.9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1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资产24413921.91元主要是属于高峰乡辖区内道路已有市交通局下划到高峰乡人民政府,已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附件: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xls

 

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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