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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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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着禄丰市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街道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降尘、园林绿化管护等任务。其主要职能职责是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擅自临街进行房屋修缮,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未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道路存放物料、运输、装卸或者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挤街占道、在街道或居民区随意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流动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目标,加大巡查监管、严管严控力度,努力推进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有力提升了禄丰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加强城管执法,全方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一是强化城区干道日常巡逻执法,大力清理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等杂物、建筑材料、废品堆放等行为;疏堵结合,集中整治农副产品、水果交易市场,规范经营,做到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整治,成立联勤联动联治管理中心,对市容环境乱象、重点区域脏迹、城市环境污染、城市交通拥堵开展了集中整治,一年来,共警告责令整改1220起,查处道路开挖27起,拉运石块(砖头)43车次,拆除树上乱钉乱挂行为520起,整治占道经营9735起,整治乱摆乱放3158起,整治乱排乱倒389起,整治乱搭乱建275起;办理行政审批111件,收取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费186837元,办理一般案件4件,收缴罚没款7600元,办理简易案件64件,责令改正158件,收缴罚没款3200元。二是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向广大市民、驾驶员发放《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10000余份,对市城区开展了交通秩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年来,共劝离违法停车车辆12658辆,对找不到当事车主进行锁车共计4796辆,其中机动车4351辆,非机动车 445辆;罚没收入共计914700元。三是加大对户外广告及门面招牌的规范管理工作,向市民发放《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法广告清理整治的通告》5000余份,集中整治户外广告,清除各类户外广告牌697块;清除城区“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等非法小广告31800余处;四是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对建筑工地设置硬质围档、工地出入口硬化处理、冲洗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至9月底,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查处渣土运输污染城市道路12起,从源头杜绝扬尘污染源的发生;五是加大城区违法违规建筑的清理整治,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巡查管控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等方式,确保市城区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大违法违规建筑、私搭乱建的清理拆除,今年来配合相关单位拆除违法建筑5起,拆除违规搭建人行道徐坡、水池等20余起,拆除违规搭建雨棚16家。六是依法规范市民养犬和家禽行为。今年以来,对城区持续开展了养犬和养家禽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放《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和家禽管理的通告》5000余份,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捕捉流浪犬只工作,共收容无人收养流浪犬13余只,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4起。七是加快推进我市数字化城管建设,今年,投入资金80万元,在局机关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安装设置LED监控显示大屏幕,重要路段和节点安装IP广播50个,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入视频监控数据,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2.强化街道清扫保洁,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城市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织对城区街道等公共区域进行全覆盖集中消毒防疫2次,常规消杀24天,出动车辆48车次,喷洒消毒液384吨。二是按照“一日一大扫,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的原则,切实做好城区126.07万平方米的街道清扫保洁工作,一年来出动吸尘车346车次、吸尘近750多吨,出动洒水车2581车次、降尘洒水22580立方,对日产达100多吨的城市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全年清运垃圾35812吨。三是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治理,在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安装了900组3600只四分类果皮箱,投放分类垃圾桶600只,安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亭22座。四是集中整治入城广场至单晶硅及龙山大道路面卫生,对路面清洗和沉积垃圾清理,对长田收费站至入城广场道路每周二、周五进行洒水保洁。对因下雨导致的侏罗纪大街与龙缘路路段、海丰车市路段17500平方米路面积水严重,污水倒灌,先后30次出动人工500人次进行了清扫和清洗,清除沉积垃圾38吨。五是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运模式,对金源街、金水路试点实行每天上午8点至9点,18点至20点两个时段定时收运,同时,大力推广垃圾收运进小区、单位,尽可能减少在城区街道上的垃圾收运设施,目前已进小区、单位52个点,将持续加大力度,在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在小区、单位内完成。六是做好公厕卫生管理,对城区由我局管护的33座市政公厕实行购买服务模式,实行一人一厕专人管理,按照“三无五有”标准,强化公厕的清扫保洁和设施维护,全年投入管护经费128万元。同时,投资360万元,在侏罗纪大街、西河烟柳新建智慧公厕4座,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七是全面落实垃圾处理场环保整改问题,在建设渗滤液处理站的基础上,投资54万元,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完善处理设施,规范处理生活垃圾,全年采用取土覆盖卫生填埋的处理方式,取土2052立方,覆盖垃圾2502平方米,规范填埋处置生活垃圾35812吨;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安全运行管理,对进场道路、填埋场周边截洪沟、导气笼、渗滤液处理站强化日常维护检查,确保安全运行。八是加强对环卫运营企业楚雄北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考核,做到日检查、月考核,存在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清扫干净到位,收运及时。

3.加大园林绿化管护及提升改造,优化增强城市绿化效果。一是加强园林绿化的日常管护工作,做到定时浇水、定期施肥、及时修剪,清除杂草、垃圾。二是做好城市增绿和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作,投资60万元,对城区沿街空地增绿增花补植8000平方米,对城市6条街道公共绿化裸地补植地被植物蟛蜞菊和麦冬草对85处,1300平方米;三是投资40.5万元,对南入城口绿化提升,增设一座16米宽,5.5米高的创卫宣传花墙;对入城广场石雕塑恐龙群草地进行美化,增植观花植物50平方米;对南入城大桥中央绿化分车带南端交通指示杆进行美化,用5米高花柱包裹交通指示杆;对入城广场320国道西侧路边进行绿化,沿路栽植海枣176株,种植树桩月季44株。四是积极推进星宿公园绿化提升工程,园内瀑布广场、健身广场、儿童游乐场、捐资碑广场、停车场已完成;对5座亭廊进行了修复彩绘;栽植小叶榕、黄葛榕、黄连木、滇朴等大小乔木350株;公园内部瀑布水体景观、温泉戏水池、2座公共厕所、公园北部桥梁设计方案已修改完善,施工图纸已完;确定了大成殿装修设计方案;土地规划许可手续已按程序正在办理;累计完成投资2900万元。五是积极推进西河烟柳公园绿化提升工程,整理绿化用地14250平方米;栽植乔木364株、移植地被12450平方米、种植观花地被6422平方米,铺结草坪7828平方米;铺设健康步道1660米、安装健康步道路灯104个、修补护栏96米、游道小板3562平方米;修复公厕、长廊、亭子、花架等17组;建设景观喷泉1座、健身运动场2块,修建长40米钢结构防腐木栈道一座,累计完成投资900.89万元。

4.加强市政设施管理,提升城市宜居水平。一是积极推进美丽县城项目建设,3月份来,先后完善美丽县城建设中的新禧大街、南祥街、金山南路、惠民路南段、金鑫街、兴民路、兴裕路、文兴路8条街道人行道修缮及路灯提升改造,完成人行道小板铺设17300平方米,安装路灯管线预埋管8500米;二是投资约70万元,配合市城投公司,在城区新建洗手台26座。三是投资19万元,对城区部分街道空地硬化350平方米,修复路缘石6000米,修复城市道路破损路面、坑塘1200平方米;四是全面做好城市防洪排涝,投资20万元,对5条街道排水沟清淤约4000米,检查井及雨水井清淤250套,雨水篦子更换43套,井盖更换约367套,更换预制沟盖板35块;五是及时处置下雨导致积水严重的路段,对侏罗纪大街文盛路口、海丰车市路段进行管道疏通,更换钢筋网窨井,有效改善道路积水问题;六是投资8.6万元,在春节、庆祝禄丰市成立、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先后悬挂灯笼3次共600串,营造热烈喜庆的节日氛围。七是积极推进禄丰国际商物流贸城项目,项目的土地、规划、施工、预售等相关许可证已全部办理完成,累计完成投资约2.6亿元,现已开始销售,同时启动了文盛路过河景观桥建设,当前路口已打开并进行了硬化。五是投资11万元,对城区排水沟、沉砂池、检查井及雨水井清淤。六是加强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对城区现有2697盏路灯(包括长田至入城广场太阳能路灯)、西河烟柳公园洗墙灯2740米,进行维护管理,实行一周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路灯完好率达98%,亮灯率达95%以上。一年来,共修复损坏的路灯215盏、景观灯27盏;处理车辆肇事损坏路灯杆事件5起,修复路灯控制箱和维修地下电缆线6起。积极推进5G智慧路灯改造项目,由楚雄飞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自主投资建设世纪大街5G灯杆145座,现已建成投入使用。

5.全面落实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按照省州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清垃圾”工作职责,今年以来,加大对城区卫生死角的摸排处理,共摸排出卫生死角42个,在摸排完毕的第一时间内城管局就组织单位人员,对董户村入城口、天龙酒店背后空地、中医院门口拾荒老人收集的垃圾、绥丰路棚改三期等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共68次,集中清理36个裸露垃圾污染较重的堆积点,在清理过程中对城区街道上污染较重的路段进行全面的清扫和冲洗,清理垃圾200余吨。二是全面落实“扫厕所”工作,对城区38座城市公厕,在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清垃圾开展的同时进行了全面清扫,提升卫生保洁水平,投入资金约20万元,在公厕内安装了烘手机、洗手液、手纸、熏香、摆放了绿植,对公厕的洗手设施进行改进,基本达到了“三无五有”的标准。同时,健全长效管理制度,设立公厕管理“所长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公厕的日常管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围绕创建工作指标,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要求,加大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强化园林绿化管护,加大城区城市管理巡逻巡查和集中整治,全面统筹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城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监督股、市政管理股、照明管股、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城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城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2978024.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222874.64元,占总收入的8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889395.68元,占总收入的14%;年初结转资金865754.45元,占总收入的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75245.50元,其他收入增加1370244.6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是,美丽县城建设奖补资金在本年支出增加了项目支出,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财政偿债资金专户拨入工程款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城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2978024.77元。其中:基本支出6870742.64元,占总支出的15.99%;项目支出36107282.13元,占总支出的84.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378886.5元,项目支出增加15455885.58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退休人员死亡减少人员支出,综合绩效未发放形成的,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美丽县城奖补资金在本年支出增加了项目支出,偿债资金专户拨入工程款支出形成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城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70742.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8886.5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退休人员死亡减少人员支出,综合绩效未发放形成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56002.92元,占基本支出的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4739.72元(含788909.9元执法队员工资保险支出,106800元公务交通补贴。),占基本支出的16%。人均日常公用支出5475.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城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07282.13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5455885.58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美丽县城奖补资金增加了项目支出,偿债资金专户拨入工程款支出形成的。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死亡抚恤支出3923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支出。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00元,主要用于环卫、绿化工人春节慰问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715950.13元,主要用于环卫、绿化运营服务费支出,城区路灯管护支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支出,列年差欠工程款支出,增花增绿支出,城区垃圾清运支出。

4.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0000元,主要用于公厕建设改造资金支出。

5.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4700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运行相关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188200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相关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城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18174.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与上年对比增加25965545.50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环卫绿化运营服务费、路灯管护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支出、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形成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598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纳,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108973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3321363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公厕建设改造项目支出,环卫绿化运营服务费支出,城市管理支出,美丽县城建设工程款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388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城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58元,完成预算的7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58元,完成预算的70.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形成的。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364元,下降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4元,下降8.8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形成的。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4058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5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05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乡镇村委会人员对接相关工作,招商引资接待相关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城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4739.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362.28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原因是办公经费用其他资金支出形成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5126.85元,电费7812.26元,邮电费21949.47元,差旅费65367元,接待费14058元,劳务费788909.9元,工会经费64716.24元,其他交通费用106800元,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城管局资产总额1673021.56元,其中,流动资产400803.54元,固定资产285315.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86902.7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2882.9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1464.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692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1

1673021.56

400803.54

285315.26

30487.89

211448.44

43378.93

986902.7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0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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