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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日期:2022年02月17日   作者:市民宗局   来源:市民宗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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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3.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协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贯彻落实,办理有关民族族别识别和变更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策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建议,监测和分析民族关系和宗教现状,协调处理涉及民族问题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经济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科技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民族机动金、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适应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促进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工作先进表彰活动。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况,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活动;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宪法的有关规定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港澳台及对外的交往活动,做好宗教涉外事务。

10.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加强与少数民族聚居乡的联系;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各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

所属单位无。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一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在市二届常委会8次会上,由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主要领导传达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并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内容。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计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领导先后在“禄丰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务培训暨重点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培训班、禄丰市2021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上,作题为《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行专题授课,并先后到市人大、市政府办、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4个市级部门和一平浪、中村、彩云、广通等6个乡镇开展讲授课10场次,到挂包村委会开展宣讲1场次。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四部门关于做好《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与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在各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领域开展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

2.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楚雄州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要求,推进《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一是转发文件。市人民政府于2021119日转发《办法》(楚政规〔20212号),为全市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及时召开会议部署。20211113日在市政府一届第13次常务会上传达学习《办法》,并研究我市贯彻措施。1119日,组织召开禄丰市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确保202111月底前完成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及时抓好整改。对照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我市需要整改的主要是各党政机关公牌173块,目前党政机关公牌173块已全部整改完毕。

3.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建设。一是以抓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程为主要载体,坚持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着力在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繁荣、民生保障改善、民族团结和谐等方面下功夫,扎实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战略和示范创建“双融合、双促进2021年,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实施妥安乡东山村委会高卷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1个。争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00万元,组织实施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即:金山镇官洼社区塘子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勤丰镇高楼村委会孙家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彩云镇罗川村委会三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恐龙山镇九渡村委会三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以上5个项目已完工。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好2020年少数民族聚居村基本情况统计,为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决策依据。14个乡镇对2020年少数民族聚居村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更新,并按时上报省州。

4.抓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领域规范有序。一是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变化,已认定的各宗教教职人员及时进行备案,录入国家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库,按要求完成了国家宗教工作服务平台信息录入。二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对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寺院进行指导,督促进行整改,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人员、财务、安全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三是对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房屋隐患、防火安全等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整改。

5.全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宗教活动的审批,控制活动参加人数,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体温测量、消毒、扫码、登记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应急值守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及时。三是做好宣传和宗教场所舆情监测管控工作,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求各宗教场所教职人员不得转发没有经过官方认证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内容。四是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各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到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领导定期、不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指导,使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常态化。

6.扎实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感恩教育,增强信教群众的爱国情怀。开展佛教教职人员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1期,培训60人次;开展基督教界、佛教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培训班1期,培训50人次;开展基督教界、佛教界、伊斯兰教界以党史为主的四史学习班各1期,三期培训100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5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9.60万元,增加14.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务总收入中未预算8名在职人员的机关综合绩效支出,而今年的财务总收入预算中增加了8名在职人员的机关综合绩效支出19.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2.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60万元增加14.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收入中未预算8名在职人员的机关综合绩效支出,而今年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中增加了8名在职人员的机关综合绩效支出19.2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2.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基本支出中未预算8名在职人员的机关综合绩效支出,而今年的基本支出预算中增加了8名在职人员的机关综合绩效支出19.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111.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9.45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万元(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行政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专项经费支出等)。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统筹外支出10.56万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29万元。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6.80万元。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13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8.47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2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任何与中央配套事项,无转移支付补助。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2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任何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转移支付补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2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任何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转移支付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8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0万元,与上年11.80万元对比无变化。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1.80万元按部门经济分类为:

“30201办公费”支出预算0.30万元;

“30205水费”支出预算0.05万元;

“30206电费”支出预算0.05万元;

“30207邮电费”支出预算0.45万元;

“30211差旅费”支出预算0.50万元;

“30214租赁费”支出预算0.30万元;

“30215会议费”支出预算0.40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预算0.35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预算0.68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专项经费)”支出预算0.72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行政公务交通补贴)”支出预算7.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32.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11万元,固定资产2.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8.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1、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xls

         2、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217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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