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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2021年10月23日   作者:市民宗局   来源:市民宗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0801000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分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深入开展民族地区扶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做好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动综合治理,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2.负责有关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负责民族理论和课题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民族地区经济信息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以及示范创建有关规划和项目计划,指导督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示范项目建 设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民族地区扶贫、省数民族人才培养和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指导乡镇民族工荼;调解民族纠纷,调节民族关;承担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承担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民间信仰方面的工作。对宗教团体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的管理,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 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有关涉及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拟订涉及宗教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材料;指导乡镇宗教工作;负责宗教方面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服务管理、监督、涉外交往、来信来访工作;指导督促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止和处理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宗教渗透;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4.承办禄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禄丰县2020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印制了《禄丰县民族志》500本、《禄丰县宗教工作党政干部应知应会手册》1200册,发放至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

       2.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和《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2020年,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00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村)4个;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2020年,争取省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项目1个实施百名人才培养工程1个。

        3. 依法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抓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领域规范有序;重视宗教工作督查反馈,及时深入整改;扎实抓好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落实;定期开展排查研判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完成禄丰县佛教协会换届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人。 

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208,638.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8,638.4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部收入的0%;附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部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总收入同比增加66,411.93元,同比增长3.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7月起在职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随之增加,2020年的人员经费支出较2019年也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167,330.48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138.48元,占总支出的64.83%;项目支出762,192.00元,占总支出的35.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同比增加25,103.93元,同比增长1.1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5,138.4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716.43元,同比增长5.7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4,907.28元,占基本支出的91.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231.20元,占基本支出的8.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2,192.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1,612.50元,同比下降6.34%。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州补助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县政协委员履职工作支出10,000.00元;宗教场所工作经费及教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693,500元;开展民宗教事务工作支出民族机动金58,69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3,830.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54%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418,396.07元,减少19.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716.4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之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95,112.50元,主要原因是省州专项资金补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0,12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8%。主要用于政协事务10,000.00元;民族事务1,310,123.7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78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2%。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105,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184.96元。

        3.卫生健康支出103,87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5,416.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454.00元。

        4.住房保障支出84,0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84,051.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66.00元,完成预算的6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66.00元,完成预算的63.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934.00元,下降3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34.00元,下降36.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066.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231.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31.20元,增长20.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599.00元;水费434.88元;电费565.12元;邮电费4850.00元;差旅费16,800.00元;会议费4,045.00元,培训费4,540.00元;公务接待费5,066.00元;劳务费331.20元;其他交通费用72,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资产总额163,109.70元,其中,流动资产47,211.70元,固定资产110,89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885.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9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3109.70

47211.70

110898 

 

 

 

110898.00

 

 

50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禄丰市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禄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0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080111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3109.70      

47211.70      

       

       

       

       

110898.00      

       

       

50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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