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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对高峰乡2019年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审查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0年10月16日   作者:普春富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高峰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乡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高峰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对决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9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0.83万元,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万元,其他收入5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64.13万元,收入总计2840.33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9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0.83万元,新增基本支出13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4.82万元)项目支出1489.07万元,支出总计2555.69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收入2676.2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64.13万元,收入总计2840.33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555.69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转和结余284.64万元(结余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补助下达时间较晚,农村“四类对象”C、D级危房改造,财政所建设缺口资金,公墓建设资金,临时救助资金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日趋严峻的实际,乡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地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乡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定信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收入目标圆满实现,强化支出管理,竭尽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信誉,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乡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预期目标。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2019年乡本级决算在总体执行较好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有待加强,部门报账、记账不及时,财政预算执行约束性有待加强。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关于对高峰乡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的报告》,批准高峰乡人民政府提交的2019年度地方财政拨款决算草案。

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强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推动严格依法征收,规范资金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关注,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是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水平,促进依法理财,规范财务管理,合理调整支出结构。结合年中预算执行变化情况,要及时向乡人大主席团报告,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出相应的预算调整。

二是要认真分析我乡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税源培植,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高峰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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