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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浪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对一平浪镇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20年10月15日   作者:一平浪镇   来源:一平浪镇    点击:[]

2020年9月29日在一平浪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一平浪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一平浪镇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9年,全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7.14万元,与县决算后,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4.5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00万元),其他收入115.00万元,本年收入总计4236.6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20.46万元,收入总计4457.15万元。全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7.14万元,与县决算后,新增基本支出20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调增19.2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增182.54万元)、项目支出2507.40万元,支出总计4406.29万元。收支两抵,年终滚存结余50.86万元(结余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补助下达时间较晚,部分社保资金等专项资金项目难以在当年形成支出,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镇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镇党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镇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贯彻实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持财为政服务,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关于一平浪镇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的报告》,批准镇人民政府提交的一平浪镇2019年度地方财政拨款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镇本级决算在总体执行较好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预算执行刚性不够强,部门报账、记账不及时。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镇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分解细化财力目标,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进一步做好税源调查、税源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对增收因素和减收因素及时分析,梳理出收入的增长点及突破点,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结合“四万三进”活动,帮助企业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努力保就业、扩大就业;着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补齐重点民生领域的短板,确保完成财政预算计划。

三是牢固树立预算法定意识,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有预算、不得超范围支出”的基本要求,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坚决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财政开支标准,严肃财经纪律。

四是加快推进上级专项转移性支付项目的进度,减少年度专项资金结余结转数量,有效发挥资金效益。

上一条:高峰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高峰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下一条:一平浪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一平浪镇2019年财政拨款决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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