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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 关于和平镇2019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0年10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大会主席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和平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和平镇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9年,全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8.10万元,与县决算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万元、其他收入59.0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48.41万元,收入总计4373.31万元。全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1.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7.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8.28万元、项目支出239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56.35万元;其他支出59.00万元。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收入3924.9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48.41万元,收入总计4373.31万元,本年支出总计4067.0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转和结余306.26万元。结余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四类对象”C、D级危房改造、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优抚对象补助等项目按照项目进展程度拨付使用资金,难以在当年形成支出,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日趋严峻的实际,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财政收支平衡及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促发展合理安排资金,不断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努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及厉行节约规定,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开支,不断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力度,切实发挥有限资金的最佳使用效益。同时,在财政收支执行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经济稳增长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资金统筹整合的针对性有待加强。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和平镇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和平镇人民政府提交的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

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强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推动严格依法征收,规范资金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关注,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是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水平,促进依法理财,规范财务管理,合理调整支出结构。结合年中预算执行变化情况,要及时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出相应的预算调整。

二是要认真分析我镇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税源培植,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一条:和平镇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 关于和平镇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下一条:和平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和平镇2019年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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