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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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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水、森林、湿地等资源的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负责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共享和费用征收等。

4.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与核算。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按标准进行考核。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贯彻执行省、州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协助省、州主管部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负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的监督管理。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采矿许可审批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授权,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新体系1)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根据州级工作部署要求,同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因地制宜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平台和空间规划一张图。(2)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法律政策和管制规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持续规范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3)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4)持续推进“多规合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庄布局,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2.强化资源要素保障。(1)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做好全州4个100重大项目、全县“3个20”重大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加强项目用地的政策咨询、告知、协调、督办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的用地全过程服务机制,确保项目及时、高质、高效、快速获批。(2)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全面盘活存量用地。加强供地批后监管,摸清存量建设用地的底数,逐宗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3)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贯彻落实“增存挂钩”政策,全面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攻坚行动,创新土地使用方式,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和管理政策,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

3.科学开发推进绿色发展。(1)加强耕地保护。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着力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筹措资金,尽快启动未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尽快归还挂钩指标。(2)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水平。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深入推进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完善“三率”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实施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全面清理排查整治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做好全州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协调衔接,推进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3)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对非法违法用地用矿行为特别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不断强化、整合、管理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执法水平。

4.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推进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压实地质灾害防治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立项和组织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2)持续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和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承接好下放的行政审批权,整合集中审批职能,实现报件标准化,流程规范化,审批制度化,系统推进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和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健全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重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12项改革重点任务。加快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岗位及职能职责的调整,强化干部监督和队伍建设。(3)按时保质抓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收官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及时与上级汇报对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率。(4)切实提高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效率和服务质量。整合分散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职能,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确权登记制度。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继续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逐步推进房地一体和林权登记颁证工作。(5)加快增减挂钩实施,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牢牢抓住政策窗口期,用好用活用足增减挂钩政策。重点抓好拆旧复垦工作,规范节余指标管理和流转,为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5.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法制建设。1)持续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多种手段,深挖彻查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加大对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的线索排查和核实,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等手段,对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征地程序,按要求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及“两公告一登记”等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执行征地社会保障,主动公开征地信息,规范公开内容。(3)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省级自然保护地、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消化存量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行为。全面完成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做好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执法监管机制,做好清理整治后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禄丰县自然资源局,禄丰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禄丰县土地储备中心、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禄丰县城乡规划管理中心、禄丰县规划编制管理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与2018年禄丰县自然资源局人员编制113人相比增加11个编制,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机构改革后,核定禄丰县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19人,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核定事业编制105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0,028,296.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82,296.24元,占总收入的92.3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46,000.00元,占总收入的7.61%。与上年收入57,189,092.30元对比,收入减少17,160,79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36,810.06元,其他收入减少5,523,986.00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及不动产登记项目、恐龙化石产地保护项目在2019年已实施完毕,无相关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8,616,883.37元。其中:基本支出15,709,136.74元,占总支出的22.89%;项目支出52,907,746.63元,占总支出的77.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60,813,692.00元对比,支出增加7,803,191.37元,同比增加12.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3,416.12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划转13名、退伍军人安置4名、新招考录用4名,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639,775.25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支出增加及使用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付2019年实施完毕的不动产登记项目和恐龙化石产地保护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09,136.74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4,545,720.62元对比,增加1,163,416.12元,同比增加7.99%,主要原因是人员招考录用、退伍军人安置以及2019年3月实施了政府机构改革,因职能调整增加、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导致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907,746.63元。与上年项目支出46,267,971.38元对比增加6,639,775.25元,同比增加14.35%,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土地成本清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完成本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669,548.07元,其中:(1)恐龙化石管护项目支出285,766.37元(2)14个乡镇耕地指标占补平衡流转费支出9,769,500.00元(3)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财税收支行动激励经费支出28,404.50元(4)高峰乡加油站、土官广利加油站、川街加油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成本清算支出6,816,005.00元(5)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费支出500,000.00元(6)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500,000.00元(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支出545,272.20元(8)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22,246,000.00元

2、完成2018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29,192,198.56元,其中:(1)批低丘缓坡试点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0.00元(2)2018年土地出让征管业务费200,000.00元(3)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3,917,143.76元(4)2017年国土卫片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支出24,960.00元(5)2017年度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支出1,102,144.80元(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支出3,112,750.00元(7)2018年卫片执法及土地变更与遥感监测项目支出115,200.00元(8)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支出720,000.00元

3、完成2019年存量资金安排其他收入支出3,046,000.00元,其中:(1)碧城装备制造园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出2,600,000.00元(2)诉讼费支出300,000.00元(3)东片区森林防火专业队营房及物资储备库项目征地费支出14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4,878.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17%。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40,388.32元对比减少2,605,509.95元,同比减少5.1%,主要原因是不动产登记项目、恐龙化石产地保护项目在2019年已实施完毕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0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包括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财税收支行动激励经费支出28,404.5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3,36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6,301.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0,589.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476.5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4,07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包括:行政单位医疗739,484.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4,589.26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315,06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9%。包括:恐龙化石管护项目经费支出285,766.37元、14个乡镇耕地指标占补平衡流转费9,769,500.00元、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500,000.00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632,691.40元、国土卫片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监管平台建设项目24,960.00元、低丘缓坡试点项目支出10,000,000.00元、2017年度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支出1,102,144.8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安置补助等资本性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058,99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3%。包括自然资源局行政运行11,785,772.00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支出3,658,022.20元、低丘缓坡试点项目支出1,500,000.00元、2018年卫片执法及土地变更与遥感监测项目支出115,2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委托业务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5,9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09,05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包括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5,509,052.36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群测群防培训支出、小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等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660.40元,完成预算的117.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76,671.40元,完成预算的6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63,989.00元,完成预算的53.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按车改后我单位公务用车实有2辆为基数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000.00元,但由于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耗损过大致使维护修理费支出增加,故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为76,671.40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比年初预算超出46,671.40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6,655.40元,增长4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6,671.40元,增长15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元,下降-0.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6,655.40元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耗损过大致使维护修理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671.40元,占54.51%;公务接待费支出63,989.00元,占45.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671.4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6,671.4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土地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征地拆迁项目等所需公务用车使用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98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9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相关单位的调研来访、工作指导及其他相关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7,939.0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6,875.00元对比增加151,064.00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含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19年人员招考录用、退伍军人安置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因职能调整增加、编制增加,人员增加,导致相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9,989.91元,印刷费190.00元,电费14,756.96元,邮电费13,605.00元,差旅费220,825.21元,会议费3,996.00元,培训费12,543.00元,公务接待费33,989.00元,劳务费68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6,100.00元,工会经费135,742.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61.40元,其他交通费用424,4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7,6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禄丰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2,035,303.84元,其中,流动资产7,639,801.85元,固定资产4,354,301.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1,200.3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775,336.6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333,663.65元,固定资产增加517,126.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在建工程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无形资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其他资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035303.84

7639801.85

4354301.67

748074.65

719981.17

2886245.85

41200.3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996.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26.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996.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 5323310053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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