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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决算公开

日期:2019年08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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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纪委监察委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一部分 禄丰县纪委监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纪委与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县纪委主要职能为: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清正廉洁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共产党员和国家公务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4、负责党纪有关制度、规定的研究、制定;配合立法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制定有关行政规章;结合县情,做好纪检监察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聚焦政治建设强监督。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监督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制定《中共禄丰县委关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广大党员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等列入政治巡察、执纪监督、述责述廉等工作重点,督促落实禄丰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办法》、“一把手”监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请示报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三是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对禄丰县“政治生态修复年”等“四个年”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按要求定方案、作部署、抓落实,各级加强调研督查、跟踪问效、检查考核,形成整体联动效应,着力解决“四个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突出问题,刮骨疗毒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二)创新监督方式压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促使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开展“十二个一”警示教育。结合禄丰工作实际,在州委规定开展的“十个一”基础上扩充为“十二个一”,增加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和举办一场以“‘和谐家庭建设·讲讲我身边的故事’”为主题的讲演比赛,扎实开展深刻汲取严重腐败案件教训系列警示教育工作,矫正错误思想和认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二是完善责任制考核方式。改变纪检“单兵作战”方式,整合“两办”督查、组织、宣传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员单位力量,转变每季度考核为半年各占50%分值模式,实行督查项目化、分值化、问题导向化,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为牵头单位,全覆盖开展上半年督查考核,并听取督查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建立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党组)实施办法。派驻机构参与县级部门“三重一大”决策监督116场次;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下级党政主要领导1次,谈话92人;列出2017年底考核问题清单142个,派送县处级领导对76家单位开展约谈,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在上半年总结推进会上述职述责,接受了评议。层层组织开展“两个责任”一对一专题约谈1666人(次),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践行“四种形态”严纪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一是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互联网+”优势,开发建设县纪委监委网站、微站、“龙乡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提升宣教科技化水平;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县纪委谈话点、学习《警钟长鸣(续四)》等活动,加强宪法、监察法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大纪律教育力度。二是加强日常性监督。抓住“关键少数”,检查领导干部《廉政日志》1次,组织更新《廉政档案》《“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表》,审核规范县管干部婚丧喜庆办理报告12人次,对23名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组织20名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接受现场质询和评议。三是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2人次,同比增长51.4%,第一种形态处理124人,占76.5%;第二种形态处理32人,占19.8%;第三种形态处理3人,占1.9%;第四种形态处理3人,占1.9%,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一是扎实抓好省委巡视组巡视楚雄反馈意见的县委整改工作。成立7个巡视整改督查组深入基层督促整改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督查会,力求问题整改到位,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二是认真抓好州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州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我县脱贫攻坚领域的3个方面13个问题,排查并办理问题线索共21件,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清退违规发放的考核奖励资金950.3万元,津贴、补贴383.9万元。三是组织开展县委巡察工作。今年已开展三轮巡察,前两轮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3个,移交问题线索34个,制定整改措施362项,挽回一济损失66.2万元,给予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2人,党纪处分1人,第三轮巡察正梳理问题线索,巡察“利剑”形成震慑。

(六)持续从严从紧纠“四风”。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禄丰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严禁”要求,持续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禁酒令”、“小金库”和“六个严禁”等问题整治,目前,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件6个。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年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下发通知严明纪律,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作风监督情况监督检查8次,检查单位1477个次。制定《县纪委县监委会议纪律督查工作方案》,对18场次重要会议开展会纪会风督查。三是加大纪律检查力度。组织对县城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纪律作风情况开展检查,认真落实《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对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18名干部进行问责,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四是深化“作风建设攻坚年”工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单位自查存在问题174个、领导干部1074个。彻落实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要求,制定锤炼、培树、提拔、容错、惩戒“五个一批”工作方案,弘扬十六字精神。

(六)加强基层廉政促扶贫。一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巩固深化全州“廉洁扶贫”专项行动试点工作,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机制,按月开展抽查9次,专项纪律检查3次,排查问题线索262个,发出督办通知72份,移交问题线索17件,下发督查通报2期。二是强化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州纪委交叉检查和县纪委专项督查情况,公开通报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24个,逐一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三是健全群众诉求网络。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村务公开“明白纸”等工作力度。聘请群众诉求联络员和民情联络员330名,设置群众诉求意见箱165个,建立县、乡脱贫攻坚特邀观察员队伍15支347人,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办理群众诉求4085件,办结率99.8%。四是坚决查处“蝇贪蚁腐”。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4件25人,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五是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加强对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的宣传、管理和监督,营造节俭文明办客的良好乡村新风。

(七)整合资源力量严惩处。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整合执纪执法机关资源和信息;完善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形成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体“五位一体”检举举报网络;汇编印发《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规范纪法衔接、工作运行等机制。二是认真排查问题线索。全县共收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81件,排查169件,会签8件,初步核实106件,函询13件,按程序办理16件,了结11件。三是及时调查处置环保督察移交线索。成立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查处置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移交的18件问题线索,按时限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案件32件37人(含政务处分6件6人),其中科级干部10件10人,涉案金额250.13万元。通报典型案例7期17件,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

(八)深化体制改革强队伍。一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向县级部门派驻18个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成立了5个专职县委巡察组,强化政治巡察工作;组建县监察委员会,与县纪委合署办公,设立6个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增强了反腐败工作力量。根据州监察委员会《关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县14个乡镇挂牌成立了禄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监察组、试点村级监察联络员,各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组织建设。选举产生县纪委监委党总支及所属5个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总支及各支部书记、支委,健全工会、妇联等组织机构,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课、“三会一课”、主题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明创建、“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促进人员融合、感情融合。三是抓好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周一集中学习、参加省州视频培训、县纪委组织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等系列活动,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四是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修订请销假等十项内部制度,成立采购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派驻机构后勤保障管理规定,签订廉政承诺书、安全责任书,层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约谈、交心谈心,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防“灯下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纪委监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禄丰县纪委监察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机关编制95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91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在职实有86人,退休20人(无离休人员)。部门车辆编制3辆(公务用车编制2辆,执法执勤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纪委监察年度2018年度收入合145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5.94万元,占总收入的95.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1.279万元,占总收入的4.21%。与上年收入1275.66万元上升181.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津补贴等刚性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察2018年度支出合计148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67万元,占总支出的90.15%;项目支出145.72万元,占总支出的9.8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4.67万元。与上年支出1086.65对比增加248.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津补贴等刚性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3.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2,退休人员工资48.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察机关、县委巡察办、18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72万元。与上年专项业务经费194.1万元对比下降48.38万元,减少原因为综合绩效考核按月发放,不存在补发情况。具体项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禄丰县警示教育基地维护及更换展板是开展了县委对县级各部门、乡镇3轮普通巡察,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四是开展对县级及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季度、上半年、全年工作考核;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排查问题线索;七是机关、巡察办、派驻机构办公设备购置;六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了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纪委监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4.67万元,占总支出的90.15%;与上年1086.64万元对比增加248.03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津补贴等刚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13个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173.67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48.7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9.6万元。办公费支出15.17万元、印刷费支出0.6万元、电话费1.22万元、职工差旅费17.05万元、会议费0.93万元、培训费3.96万元、上缴工会经费5.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纪委监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9.4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9.49万元减少0.01万元,两年的三公经费支出基本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1万元,占78.14%;公务接待费支出2.069万元,占21.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纪检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6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省州及县外纪检系统人员到我县开展工作及乡镇纪委到局机关开展工作就餐。不存在超标准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纪委监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5万元,与上年49.75万元对比下降2.8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委局机关、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办公支出,办公费支出15.17万元、印刷费支出0.6万元、电话费1.22万元、职工差旅费17.05万元、会议费0.93万元、培训费3.96万元、上缴工会经费5.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为加强了来了财务管理,合理分配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运行经费,增强了厉行节约意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县纪委监察资产总额503.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41万元,固定资产384.27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389.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26.7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增加114.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48万元,大部分为县检察院转隶人员划拨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03.64

384.27


59.95

102.43


281.84




119.4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61万元为委局机关及巡察办、派驻机构购置办公用品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按照上级深化改革工作要求,禄丰县开展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县纪委向县级部门派驻了18个纪检监察组(纪工委),撤销县纪委原派驻的八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成立了县委巡查办及五个县委巡查组,人权、财权、物权由县纪委统一管理。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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