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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通镇:优抚送暖 情暖广通

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作者:   来源:广通镇    点击:[]

根据中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2024年1-9月,广通镇向优抚对象309人发放各项补助资金2018354.45元。

2024年1-9月发放优抚资金1815314.51元,其中: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43人,发放资金1033498.01元;参战退役军人129人,发放资金108360元;残疾军人21人,发放资金439529.94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人,发放资金2362.5元;伤残人民警察3人,发放资金79905.06元;在乡复员军人5人,发放资金90144元;烈士家属1人,发放资金29977.47元;因公牺牲军人家属1人,发放资金25327.53元;部分烈士子女1人,发放资金6210元。

2024年1-9月发放其他资金:203039.94元。其中:1月向300名优抚对象发放春节慰问金30000元;7月底向301名优抚对象发放八一建军节慰问金30100元;向7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困难补助36000元;向2名残疾军人发放护理费38619.54元;向7名亡故优抚对象家庭发放补助金65629.2元;补发2023年8月以后亡故的4人丧葬费提标部分2691.2元。

一份份补贴资金的发放不仅仅是一笔笔经济上的支持,更是彰显了国家对军人、烈士家属等群体的重视和关怀,强化了国家的责任担当。国家始终记得军人们曾用青春和热血为守护国家作出的贡献,不断持续加大对优抚工作的投入,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机制,为优抚对象提供更多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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