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身份”管理。全市有古树名木701株,其中:一级古树61株,二级古树176株,三级古树464株,每株古树均录入“全国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一树一档案要求,统一编号并印制二维码,建立健全档案台账。
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印发《禄丰市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挂牌保护措施,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全市14个乡镇与村委会已签订保护责任书109份,层层压实责任,把每一株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落实到村组、落实到人。
三是实施复壮保护。完成对全市古树名木全面“体检”,拆除古树周围搭建建筑物、堆放易燃物、拉搭电线、钉置钉子、建垃圾焚烧池等影响或破坏古树生长环境的设施,消除影响或破坏古树生长的设施及行为;制定《禄丰市一级古树抢救复壮保护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投入资金12万元组织开展古树抢救复壮,通过修建保护树池,保护围栏,砌挡墙保护,加强病虫害防治,实施综合管养技术,延长古树寿命,让绿色文物保持生机盎然。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3年古树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份,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布《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讲好古树名木保护生动故事,营造爱护古树浓厚氛围。
(禄丰市林草局 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