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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与小贩冲突的反思

日期:2023年02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城管与小贩冲突的反思

2023年1月17日上午9时许,禄丰市城管局执法队员巡逻至侏罗纪大街中段天泰御园对面小铁桥时,发现大量摊贩在此卖菜,因气温低桥面结冰,路面较湿滑,菜贩聚集在此摆摊卖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见此,执法人员开始劝告摊贩到安全区域或进入市场规范经营,并告知群众进市场购买。

但是位于桥头一名刘姓菜贩却无动于衷,在执法队员多

次劝说危桥存在安全隐患后,仍态度恶劣,气焰嚣张。因该

菜贩属于惯犯,且屡教不改,为此,执法人员开始依法对他的蔬菜进行暂扣。

执法队员在搬运蔬菜途中,刘姓菜贩冲过来撕扯执法队员,并且将队员的执法马甲、执法证撕扯在地,并在小铁桥上推搡拉扯执法人员。执法队员告诉他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摆摊设点。所以不允许他在铁桥上占道经营,售卖蔬菜。因多次屡教不改,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依法暂扣他的蔬菜,请他配合我们的执法工作。但是刘姓菜贩非但不听还出言辱骂执法人员,甚至跑到执法车前堵住,不让执法车走。

像这种城管与小贩的冲突只是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冰山一角,而小贩不懂法不知法并不是借口,城市管理需要群众共同参与配合,光靠执法部门唱独角戏是不行的。因此,在对于小贩占道经营的问题,在解决时需要彻底摒弃“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思维,站在管理和服务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在城市管理、规划、建设、服务等环节出台针对性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城市商业网点。可在城市周边一些次干道、支路、街巷等合适位置,前提是在不影响交通、周围居民生活、不污染环境、不损害市政设施的情况下,统一地点、统一时间设置一批规范便民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监督管理,不收取摊位费,方便小贩经营,也方便市民采购。

二是教育引导小贩改进经营方式。在完善城市商业网点的同时,最主要的是教育引导小贩规范经营,可以将城市管理法规条例制作成小册子发放给小贩阅读,增强法律意识。某些小贩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时,不顾公共利益,不讲究环境卫生,车辆随停随卖,随地乱扔垃圾,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同时,还造成环境脏乱。要教育引导小贩学会文明经营,遵守城市相关规定,加强自我约束,到指定地点规范经营。  

三是切实加强文明规范执法。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加强培训教育。文明执法是化解小贩矛盾冲突最有力的武器,当前,特别要强调服务在先,教育为主,注意人性化,不用恶语伤人。不吃、拿、卡、要,处处应体现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一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一定要重证据,走程序,处处体现文明执法,只有规范了,执法严格了,群众才会打心眼里支持。

四是着力提高市民城市文明意识。很多群众不了解城市管理相关法规条例,可通过社区组织宣传,形成禁止在未经批准的地点摆摊设点的意识;可发动党员群众或退休老干部组成“宣传队”劝退占道小贩;提高市民素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杜绝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宁愿多走几步路,到指定市场、便民点购物,以此促使小贩进店经营,市民还可监督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城市是市民共同的家园,并非是某个市民独有的。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改进小贩的经营方式,那么捆绑在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死疙瘩就不难解开了。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艳琼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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