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龙川江“十年禁渔”管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巩固和提升禁捕工作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挖细查龙川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全面清理整治龙川江流域禁捕水域违反“十年禁渔”规定的各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法违捕捞和销售野生鱼行为,彻底斩断非法捕捞产业链,形成“从水面到餐桌、从岸上到网上”的全方位管控体系,坚决维护好来之不易的禁渔秩序和稳定大局。
二、暗查暗访内容
(一)龙川江流域禁捕水域违法捕捞天然渔业资源的行为。
(二)违法销售和经营龙川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的行为。
(三)以禁捕水域野生鱼为噱头的各种宣传和广告行为。
(四)禁捕水域“四清四无”情况。
(五)制作、运输、销售禁用渔具网具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暗查暗访的情况。
三、暗查暗访重点区域
(一)禁渔前传统捕捞水域。
(二)被各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龙川江生态环境问题区域。
(三)禁捕水域岸边餐馆、集贸市场。
(四)群众举报案件多发区域。
四、暗查暗访组织形式
(一)联合暗查暗访。联合暗查暗访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参加,每个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每次暗访不少于2个乡(镇),全年不少于4次。分季度依次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计划和组织。
(二)部门暗查暗访。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自开展,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暗访不少于2个乡镇,暗访发现问题书面反馈所在乡镇跟进整改,定期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参加暗访人员不得透露暗访工作安排和相关信息。
(二)各部门暗访人员原则上要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在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处理的应当场处理,处理情况填写《禄丰市龙川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暗查暗访信息记录表》同时反馈所在乡镇和市禁捕办。不能当场处理的,要锁定违法证据有关信息,并及时移交有关职权部门(含乡镇)依法处置,直至问题销号,处置情况报市禁捕办备案。
(三)市禁捕办对各部门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对问题多发地区,通报提醒属地乡镇和职权部门,协同属地乡镇追根溯源,找准问题原因并进行集中整治销号。
(四)暗查暗访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线索整改情况列入2022年度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考核内容,各乡镇应结合河湖长制巡查等有关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暗查暗访,工作开展情况随月调度报表按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