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南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绿化种植土取土场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南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绿化种植土取土场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临时取土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1.3333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1.60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金山镇南雄社区赵家村小组集体林地1.3333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