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度全市所辖276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责任人按照相关责任职能划分要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确保水库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今后岗位如有调整,新任人员即为相应责任人,不再另行发布公示。
附件:1.禄丰市所辖水库大坝2024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
2.禄丰市2024年度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名单
禄丰市水务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