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绩〔2022〕5号
禄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22年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反馈
及整改的通知》的通知
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5号)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禄政发〔2021〕5号)等文件规定,楚雄州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对禄丰工业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和禄丰市工业园区金山片区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2个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现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22年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反馈及整改的通知》(楚财绩〔2022〕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并于2022年10月28日前把整改报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报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股邮箱。
附件: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22年预算绩效财政重点评价结果反馈及整改的通知
禄丰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