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06号)、《楚雄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登记、核准工作规程》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李云兵、李洪珍等2名参保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提前退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如有疑义,请向单位人事部门反映或联系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12333、0878—4141283。
附件:《禄丰市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提前退休初审公示表》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