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管理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地质遗迹资源,进一步推进地质公园问题整改工作,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起草了《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管理办法》科学性、可实施性,现依法将《管理办法》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6月7日—2023年7月6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禄丰市人民政府官网网站http://www.ynlf.gov.cn/
三、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lfdzgy@163.com。
2.邮寄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南路74号,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邮政编码为6512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0878-4122334。
附件:1.《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云南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