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9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的通知》(楚办通〔2020〕17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根据要求,起草了《禄丰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发征求修改意见、建议。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于2021年5月31日17:30前将修改意见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反馈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无修改意见建议的单位,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传真:414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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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