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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6年08月31日   作者:陈志元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州、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有效维护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道路客货运输领域

一是客运、货运、网约车、出租汽车等领域黑恶势力抱团垄断客源、线路、场站资源,欺行霸市、强行揽客、宰客甩客、恶意压价竞争,打压排挤合法合规营运车辆的行为;运输行业涉黑涉恶人员通过威胁、恐吓、暴力滋扰等方式,胁迫从业人员缴纳“保护费”、强行入股分红的行为

(二)驾培维修领域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等行业存在强制消费、垄断经营、恶意串通涨价,侵害群众和经营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工程建设及公路管养领域

一是交通公路、桥梁、场站、农村公路等工程建设领域,社会团伙恶意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操控工程项目招投标、恶意垄断工程建设市场的行为;二是强揽工程、强行供货、强行分包、恶意阻工,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干扰工程项目正常施工建设的行为;公路日常管养、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应急抢修等领域,垄断养护资源、违规发包、虚假养护、敷衍履职的乱象

(四)邮政快递领域

一是黑恶势力垄断辖区快递末端配送市场,强行揽收、恶意压价、排挤正规快递企业,强迫从业人员加盟、缴纳高额费用的行为;二是快递园区、末端网点存在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恶意串通涨价,扰乱邮政快递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快递行业滋生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恶意阻挠正常配送经营等涉黑涉恶行为

)治超领域

社会人员或团伙垄断辖区货运运输、砂石运输等货源,强制车辆超载运输,从中牟利的行为;超限超载“黄牛”中介活跃,串通执法、治超站点工作人员,通风报信、私放超载车辆,帮助违规车辆逃避处罚、违规消分销账,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执法监管领域

纵容、包庇交通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为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问题;社会人员冒充交通执法人员实施敲诈勒索、骗取钱财、扰乱执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新型涉黑涉恶领域

一是利用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社交群组、短视频网络社群,有组织实施垄断派单、恶意锁单、“套路运”敲诈;通过网络社群煽动司机集体罢运、抱团对抗行业监管;二是组织网络水军恶意投诉、批量虚假举报,以此胁迫经营主体、从业人员交出利益、排挤竞争对手;三是线上发布恐吓信息、曝光隐私等方式实施心理胁迫,逼迫货主、司机、经营商户接受不合理条件;四是假借运费纠纷,线上串联多名司机扣货压货,漫天索要压车费、补偿金,以线上造势施压实现非法牟利等线索。

(八)其他涉黑涉恶线索

其他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78—4122601

(二)举报邮箱:lfjt4122601@163.com

(三)来信举报地址:禄丰市金山镇新禧大街北段禄丰市交通运输局邮编:651299

(四)受理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需真实客观、详实具体,尽可能提供涉事主体、具体地点、时间、事件经过、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便于核查处置。

(二)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有效线索,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依法追责。

(三)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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