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楚雄州耕地保护“131”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工作属地责任及耕地保护宣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禄丰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禄丰市耕地保护宣传实施方案》,为推进《方案》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楚办通〔2024〕16号)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禄丰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禄丰市耕地保护宣传实施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工作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精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加快耕地数量管制、质量管理、生态管护“三位一体”综合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保护更加有力、机制更加健全、管理更加高效、利用更加充分、监督更加严格的新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禄丰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禄丰市耕地保护宣传实施方案》,经6月25日集中征求耕地保护领导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修改完善,形成了《禄丰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禄丰市耕地保护宣传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禄丰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该文件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面构建适应禄丰市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到2024年12月底,全面以市、乡镇、村(社区)(含国有农场)、村(居)民小组、农户为责任主体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五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主要有定网格、定队伍、定职责、 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格局,将市域范围内耕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划分为“五级网格”责任区,即:市域内耕地为一级责任区单元、乡镇域内耕地为二级责任区单元、村(社区)的耕地为三级责任区单元、村(居)民小组耕地为四级责任区单元、农民承包经营范围内的耕地为五级责任区单元,并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一级网格长、由市委副书记和市级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的副市长担任一级副网格长、由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二级网格长、由党委副书记和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二级副网格长、由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担任三级网格长、由村(居)民小组长担任四级网格长、由田块直接使用人(耕地承包主体)担任五级网格长。确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队伍、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队伍、土地专管员队伍、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民监督队伍五支队伍,制定五级网格长和五支队伍的工作职责,明确耕地保护任务,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将各级网格长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价范围。
第三部分,主要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五晒 ”管理。通过各级联动,形成耕地保护合力;通过“单元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分级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包保到地负责制度,明确巡察责任;通过晒五级网格责任区域单元责任人、保护区域、职责范围、联系方式、工作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禄丰市耕地保护宣传实施方案》
该文件由四部分构成,分别为: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以学习、培训、宣讲、宣传为抓手,坚持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解读耕地保护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耕地保护、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推动耕地保护各项方针政策落细落实。
第二部分,宣传内容。明确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法律、行政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具体要求,市级政策体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乡镇、村(社区)范围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等政策措施,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反面典型案例八个重点宣传内容。
第三部分,组织形式。包含组织主题宣讲、组织集中学习、组织集中培训、线下线上结合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广泛参与深入发动宣传、入村入户宣传、一村一图一表、耕地明白卡等内容。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通过高位推动、细化任务、分工协作、创新形式全面形成耕地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