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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禄丰市2024年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和乡镇权责目录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4-052700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7日 发文字号:禄政办通〔2024〕12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禄丰市2024年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和乡镇权责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7日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择目录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8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禄丰市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结合乡镇运行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禄丰市2024年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和乡镇权责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广通镇85项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禄政发〔2023〕6号)、《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禄丰市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的通知》(禄政办通〔2023〕34号)、《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禄丰市乡镇权责清单的通知》(禄政办通〔2023〕40号)文件不再执行。

一、强化责任落实

市委编办、市委改革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负责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认真分析研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依法履职尽责

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职权以其他名目变相行使,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现象,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确保清单的严肃性、合法性、时效性。

附件:1.禄丰市2024年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2.禄丰市2024年乡镇权责目录清单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禄丰市2024年赋予乡镇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xlsx
附件2:禄丰市2024年乡镇权责目录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