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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31015179648Q/2026-00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机关:禄丰市政府办 著录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3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9-08



王智荣等1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禄丰三中体育建设用地的建议》(第0032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用地基本情况

(一)项目用地规划情况

2022年10月14日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告知禄丰市教育体育局、禄丰市第三中学在租用的22.28亩场地内有15.94亩属违法占耕用地。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对禄丰三中运动场项目违法用地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工作。同时,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在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及时将该地块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项目用地审批情况

禄丰三中运动场项目,拟用地面积25.4595亩(其中耕地16.71亩,均为水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707号),纳入城镇批次的项目用地在报批前需先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该项目用地纳入禄丰市2023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三次)编制,方案于2024年1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今年以来,我局将该项目用地纳入了禄丰市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并启动了报批工作,目前,该批次正在开展征地前期工作。

二、用地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批时限较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范了征地前期工作,征地需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开后才能开展征地及农用地征转组件工作,因当前用地报批政策变化快、报批材料多、报批程序复杂、审查周期长,建设用地报批时限有不确定因素。

(二)需落实征地及报批规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市人民政府及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应按规定落实相关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耕地开垦费等规费(经初步测算,禄丰三中运动场项目需筹措缴纳征地及报批费用约973.0151万元)。但当前市财政较困难,无力筹措征地及相关报批规费。

(三)违法用地必须先依法查处后方可补办建设用地手续。《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查处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通知》明确规定,对违法用地行为(如未批先用、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等),必须先行立案查处,完成罚款、拆除/没收、责任追究等程序,不得“以补代罚”或“边罚边补”。未履行查处程序的,不得通过补办手续使违法用地合法化。且按照《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细则》涉及违法用地的需要提供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履行行政处罚(处理)事项的证据材料,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文件资料。

三、下步工作建议

自2020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程序较以往更为规范,所需的审批时间较长。涉及你们反映的禄丰三中体育建设用地已纳入城镇批次建设用地组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需按规定程序开展征地前期、缴纳相关报批规费农用地征转组件等工作后再逐级上报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供地手续后方可开发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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