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发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重点工程损毁道路恢复的建议》(第0095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很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出行难问题,让人民群众走上通畅安全的公路和乘上安全舒适的车,不但是您的愿望,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愿望,同时也是我们全体交通人的共同心愿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平浪镇舍资至高峰、沙矣旧—杞栽等公路,自滇中引水建设项目以来,一直作为项目建设砂石、水泥等主要原材料的运输道路使用,重载车辆较多,对路面损坏较大。由我局与市滇引办、项目涉及乡镇人民政府与滇中引水相关施工单位签订了使用农村公路维修保通及修复协议。
涉及一羊线使用修复问题,由滇中引水建管局楚雄分局于5月16日专题会议确定了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将在汛期结束后由3个项目标段对一羊线路面坑塘进行一次全面补修处治,经相关各方验收确定后方可解除滇中引水施工单位责任义务。对沙矣旧—杞栽等乡村公路,按照公路管养权限及协议明确的责任义务,由涉及的一平浪镇具体督促使用道路的施工单位进行修复还建。
感谢您对禄丰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的意见。
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8日
滇公网安备53233102000070